2021年四川中共泸州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报名日期:2021年1月27日18:30截止。智学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做好我部下属事业单位泸州党员干部信息中心、泸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根据2020年11月19日中共泸州委组织部、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目录〉的公告》需要,结合工作实质,就有关事情作补充公告如下:
1、引进岗位
泸州党员干部信息中心拟占编聘用员工1名、泸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拟占编聘用员工5名。具体详见附件。
2、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符合《2020年度泸州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目录》确定条件的在职职员和非在职职员。
面试职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拥有《2020年度泸州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目录》中需要的考试报名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面试职员须在2021年7月31近日获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出过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的有关回避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员工。
5.现役军人;
6.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建议》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实行人。
7.其他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违反有关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
3、引进程序
宣传启动
11月19日起,通过整理自媒体、高校资源等途径,形成线上、线下传播矩阵,全方位、多 维度拓展宣传;同时,通过公众号、班级QQ群向目的人群完成推送高质量。可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等网站,详见中共泸州委组织部、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目录〉的公告》。
组织报名
1.报名日期
自《2020年度泸州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18:30止。
2.报名方法
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等网站公布的《2020年度泸州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目录》中招聘单位的联系方法,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
12月20近日登陆http://lzrs.renruihr.com,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已填写信息并扫描上传报名资料者,视同为已报名。
参加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在成都、重庆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供资料者,视同为已报名。
3.报名提交资料需要
个人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后是不是符合考试报名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获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字为准;留学职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报名职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赞同考试报名的手续;
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格审查
依据报名职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职员资格初审状况。
面试职员最后是不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需要,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后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需要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组织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职员参加考核,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1.初试。使用互联网应聘的方法,于2021年1月30日、31日举行。考生最近请维持通讯畅通,初试的详细细节会有员工单独联系告知,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咨询。
2.复试。按考调计划3:1的比率,依据初试分数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职员人选。复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3.其他事情。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角逐的,应聘成绩不能低于80分,不然不可以进入复试和体检环节。
复试时请全程佩带口罩并自觉配合员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若来自新冠肺炎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区域的考生,应持应聘当天前7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测试阴性结果的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测试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需要,按泸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实行。
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职员的确定:依据复试成绩,经市委组织部复试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进入体检职员,不唯分取人。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实行。其中,乙肝测试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需要实行。体检成本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面试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需要,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职员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面试职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实行状况,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状况,并复核是不是符合报考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需要、反映较差与有紧急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职员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缘由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职员考核成绩排行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职员进行档案审查。
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职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职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职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近日获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职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员工,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外贸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可以在规按期限内解除与外贸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职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赞同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纪律与监督
面试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需要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参与招聘工作的有关职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实行回避规范,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5、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委组织部负责讲解,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实行。
联系电话:0830-3191903
监督电话:0830-3116606
附件>>>点击查询
中共泸州委组织部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目录.xls
中共泸州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