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1、院校全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院校国标码
13279
3、校址
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
4、层次
本科 □ 专科
5、办学种类
一般高等学院 □ 成人高等学院
□公办高等学院□民办高等学院独立学院 □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区域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院□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字及证书类型
院校
名字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证书
类型
我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者,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与有关规定者,颁发一般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7、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一般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情。学院成立一般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行有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方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推行招生及其有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一般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推行全程监督。
8、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一)学院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依据生源状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赞同后实行。
9、预留计划数及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10、专业教学培养
用的外语语种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1、身体健康情况需要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需要,参照《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约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实行。
十2、录取规则
(一)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率不限。
(三)学院认可并实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拟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院在浙江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策略省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实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院实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率。
(六)学院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没办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置。进档考生,只须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需要,并实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须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需要,并实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没办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假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置。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须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九)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院均使用招生省(市、自治区)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考试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十3、怎么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物价部门核定的规范进行预收,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住宿费标准
经浙江物价局核准,学生住宿费以25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
十4、资助政策
学院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出色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每年拓展送温暖系列活动。
十5、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工作推行阳光工程,同意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58619121。
十6、网址及联系方法
本科招生网:http://www.hziee.edu.cn/bkszs.php
电话:0571-58619116
传真:0571-58619196
招生公众号:hdxxgcxyzsb
招生咨询QQ:1828772812、205904607(群)
电子邮件:zsb@hziee.edu.cn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1305。
十7、其他需知
(一)每位学生(除艺术类、特点教学班等)在一至小学三年级每学期末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且不受选考科目限制,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
(二)学院录取结果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需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看。
(三)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截止近日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能超越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舍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五)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同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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