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与填报方法
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目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1个志愿和平行段10个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种类招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本科一般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一般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需要
考生应依据本人实质状况,结合兴趣、喜好,合理选择各批次拥有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需要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需要相符时,才具备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需要为或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中只须有1门与其相符,即具填报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需要为和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须包括其需要的全部科目,方具填报资格。对于不限科目需要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5。各批次志愿填报需要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考试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特殊种类招生控制分数线。
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航、军校、消防及特殊需要的除外)。部分高校及专业对体检、应聘、政审等还有有关考试报名条件,考生须比对拟报高校需要,符合资格者方可填报。在本市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有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院校专业组,组内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法进行专业录取。
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通常须高考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实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能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备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特殊种类招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拟报高校给予的特殊种类招生打折资格,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本科一般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和本科一般批次设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的征求志愿含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中,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填报。未被甲批次录取的艺体类合格考生具备填报资格。
本科一般批次录取完毕后拓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备填报首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不是赞同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考试成绩满足本科降分需要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备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7。专业志愿设置
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置方法
1。投档方法
依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种类招生和本科一般批次根据平行志愿方法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根据顺序志愿方法投档。
2。投档比率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率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率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率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率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按高考考试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按高考考试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率投档。
特殊种类招生不设投档比率,经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一般批次按1:1比率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后按实到计划1:1比率正式投档。
3。 投档位序
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置
(1)本科一般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一般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置。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方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状况,根据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置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缘由不可以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置。上海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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