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1、院校全名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2、就读校址
上海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
3、层次
□ 本科 ■专科
4、办学种类
■一般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字及证书类型
院校名字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证书类型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需要,颁发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6、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过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7、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进步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用状况,科学、 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率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考试改革省市选考科目需要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 2023年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和计划有关文件。
8、预留计划数及用方法
无
9、专业教学培养
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10、身体健康情况需要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情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根据本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置。
(二)应用化工技术、剖析检验技术、高分子材料智造技术等专业色弱、色盲者不适合考试报名。
十1、录取规则
(一)我校认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 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同考生拥有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不累计),且 最高低于 20 分。
(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天统一高考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率将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 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率由我校依据各省市实质生源状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率低于105%,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率低于120%。
(2)对进档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需要,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综合状况作调剂录取。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逐项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2.首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寻求平行志愿考生人数低于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非第一志愿(包含寻求志愿)考生人数低于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高考考试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2、怎么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学生每学年800元。(沪教委财[1998]21号)
十3、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实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4、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根据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需要,本校秋天统一考试招生全程同意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1583337
十5、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方网站:https://spa.jsedu.sh.cn/
招生就业办官方网站:https://spa.jsedu.sh.cn/
咨询电话:021-31583338、31153529、31153569、31153570(工作日期间:8:00--16:00)
十6、其他需知
本章程由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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