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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日期:2023-05-31     来源:www.zhixueshuo.com    作者:智学网    浏览:800    评论:0    
核心提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为了全方位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拟定本章程。  1、学院名字: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为了全方位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拟定本章程。
  1、学院名字: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部编代码14007。
  3、学院性质:教育部备案,四川人民政府批准,四川文化和旅游厅、四川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学制及层次:三年制专科。
  5、学历证书:在学院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策略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需要的,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一般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6、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成都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武侯校区:成都武侯区新生路5号
  7、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拟定以社会人才需要、学院进步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策略,报学院审定,并经由四川教育厅批准后实行。
  8、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一般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
  (二)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率,调档比率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平行志愿通常为100%)。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四)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五)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置。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编导类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同专业成绩的状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四川编导类专业文化成绩相同的状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考试报名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高于1.73米,女生高于1.62米。
  9、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率和男女生录取比率。需要身体健康,按《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10、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依据生源状况调整招生计划。已录取的考生不能换录。
  十1、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维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信不畅导致的所有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依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获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情况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一年。
  十3、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学院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scapi.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有关批次录取结束20天内下发录取公告书。
  十4、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根据省进步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实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根据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能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5、学院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途径。
  十6、学院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推行,招生员工除招生就业处员工外,还抽调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有关的额外成本。
  十7、本章程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讲解。
  十8、联系方法
  招生咨询电话:028-61718111、61718005
  通讯地址:成都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邮政编码:611130
  学院网站:https://www.scapi.cn/
  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s://zs.scap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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