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阳光招生工程需要,规范学校全日制一般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名为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一般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一般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学校地址:海南三亚吉阳区学院路191号
招生咨询电话:0898-88386666
学校网址:www.sanya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sanyau.edu.cn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三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职责:全方位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方位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推行。
第四条 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办公室,全方位负责组织推行学校一般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 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类别有一般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
第七条 学校依据进步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进步、生源情况和社会需要,拟定2023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后招生专业介绍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根据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率,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或第一轮投档我校的考生。
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名额先划定合格考生范围,再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对于同一轮进档考生,一般类考生根据高考考试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如投档成绩总分相同,理科(物理类或限考物理类专业)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文科(历史类或不限科目类专业)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根据高考考试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英语、翻译专业需要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考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与金融、保险学、金融科技、投资学、区块链工程等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考试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专业规定录取科目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进档考生,休闲体育、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舞蹈编导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163CM,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的考生;请与将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需要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率限制。对考生身体情况的需要严格实行《一般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我校承认生源地艺术类各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及投档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获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同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法:
1.休闲体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首要条件下,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获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同的其他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方法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有关规定实行,在达到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比率、分项目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得分相同,根据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与美国伯克利学院合作培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需要考生英语高考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以上,该专业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各省级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涉及高考考试科目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按所在生源地的需要实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收费标准
具体各专业学费根据学校依有关规定核定公示的最新怎么收费实行。学费、住宿费收费实行老生老方法,新生新方法,即学生交费按入学当年的怎么收费实行。转专业、休学复学学生交费标准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实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需要根据录取公告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舍弃入学资格,并打造诚信档案,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备案。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策略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策略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三亚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与美国伯克利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关于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书福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海南出色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在40%以上;
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新生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求学中的经济困难。
第二十四条 退费方法
按海南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方法》实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为降低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考试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三亚学院招生信息网、USY招生就业处公众号的录取信息,并准时与学校联系,大家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没办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六条 考生可登陆三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录取结果,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办招生录取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查看。
第二十七条 本招生章程由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讲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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