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学习方法  各学科学习方法  学科学习方法  脑力开发  演讲与口才  小学学习方法  记忆力  初中学习方法  资讯  英语 

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夏天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3-05-12     来源:www.zhixueshuo.com    作者:智学网    浏览:699    评论:0    
核心提示: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夏天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广东教育厅、广东招生委员会有...

岭南师范学院2023年夏天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广东教育厅、广东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质状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同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字:岭南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湛江赤坎区寸金路29号;邮政编码:52404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一般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种类: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获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需要者,颁发岭南师范学院一般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状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方位贯彻实行教育部和广东招生委员会有关一般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推行细节、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推行,协调处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情。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实行机构,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推行细节,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置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平时事务。招生员工需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推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置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需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低于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水平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学校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专业与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施工程技术专业设立四年制(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根据协同育人策略,前两年在我校校本部培养学习,后两年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学习。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与等由学校负责,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帮助做好有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能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能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七条 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智能化专业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及智能化专业设立四年制(2+2)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根据协同育人策略,前两年在我校校本部培养学习,后两年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学习。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与等由学校负责,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帮助做好有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能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能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八条 通过广东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区域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区域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应聘、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根据一般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考试报名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考试总成绩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需要以广东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依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状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策略和调档比率。
  第二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需要的状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与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依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原则分别如下:
  1.一般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询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有关专业入门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有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根据一般高考考试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2.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录取,在高考考试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广东内的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根据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有关专业入门知识(模块)的考生。
  (2)广东外的依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肯定比率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询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综合分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750/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60%。
  3.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区域中小学教师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询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有关专业入门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怎么收费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有关专业需要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置。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考试报名。
  第二十九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实行。
  第三十条 在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重庆、湖南、湖北、河北、江苏、福建、北京、天津和辽宁的选科需要根据公布的选科需要实行,录取原则根据各省(市)公布的策略及有关方法实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可以自理,符合所报专业需要,且高考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需要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介绍。
  第三十二条 1.对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工商管理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需要,男身高低于168cm、女身高低于158cm的考生慎重考试报名;2.对体育类、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视力有需要,眼睛视力低于4.3的考生须慎重考试报名;3.学前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传染病防控有需要,患有该类疾病的考生须慎重考试报名。
  第三十三条 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广东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需要,请考试报名师范类专业的考生依据我们的身体条件,对照最新体检标准慎重考试报名。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拟定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需要或不适合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五条 经学校夏天高考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置。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有关工作按广东招生办有关文件需要实行。
  第八章 怎么收费
  第三十七条 学校怎么收费按《广东物价局 广东教育厅 广东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一般高校收费管理的公告》(粤价〔2007〕186号)、《广东进步改革委 广东教育厅 广东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一般高等学校学费的公告》(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进步改革委 广东教育厅 广东财政厅关于广东一般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方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等公布的规范实行。
  1.学费:文史类本科专业4590元∕生学年,理工、外语和体育类本科专业5190元∕生学年,艺术类(非理论)本科专业10000元/生学年,农学类本科专业4152元/生学年,示范性软件学院的软件工程本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2.本校与爱尔兰高威-梅努斯理工学院合作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怎么收费按《广东进步改革委 广东教育厅 广东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方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相关需求拟定实行。
  3.住宿费:按实质入住宿舍的住宿费标准(经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收取。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试点专业,学生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实行;学生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期间,住宿费按该校标准实行 。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手段根据教育部、广东教育厅和本校有关规定实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759-3183211
  传 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lszsb211@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lingnan.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lingnan.edu.cn
  第四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同意有关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59-3182173
  传 真:0759-3182831
  电子邮箱:lsjw88@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察通过,适用于学校2023年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岭南师范学院授权岭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讲解。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同,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有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大全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最新高考考试资讯、高考考试政策、考试前筹备、志愿填报、分数线等
高考考试时间线的全部要紧节点
尽在高考考试网公众号

 
 
更多>大智教育相关文章

考试报名
推荐图文
推荐大智教育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智学网-大智教育,好的学习方法与技巧指导,我要自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