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学习方法  各学科学习方法  学科学习方法  脑力开发  演讲与口才  小学学习方法  记忆力  初中学习方法  资讯  英语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日期:2023-05-12     来源:www.zhixueshuo.com    作者:智学网    浏览:742    评论:0    
核心提示: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天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广东教育 厅、广东招生委...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天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 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与教育部、广东教育 厅、广东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工 作实质状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 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 校招生工作同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与社会各 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字:广州美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8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广州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168 号; 邮政编码:510006
  昌岗校区:广东广州海珠区昌岗东路 257 号; 邮政编码:5102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一般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种类: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教育厅
  第十条 毕 业颁证:对获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 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 业需要者,颁发广州美术学院普 通高等学校毕 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颁 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状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 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方位贯彻执 行教育部和广东招生委员会有关一般高校考试招生政策, 负责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推行细节、确定招生规 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推行,协 调处置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情。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实行机
  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推行细节,编制招 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置招生的平时事务。 招生员工需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 定,主动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 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推行监督。在录取期 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 申诉、投 诉处置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招生专业介绍分 美术类设计类书 法类理论类省统考类一般类。
  在广东,我校 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理 论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省统考类一般类 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在广东外,录取批次均以各省公 布的招生专业介绍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需求均以生源省 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 校本科招生预留低于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1%用于解决在 录取阶段的同分上线录取、各省 生源不 均衡,及一般类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我校与佛山人民政府合作共建广州美术学 院佛山校区 , 依据国家专业目录开设有关专业 ,通过广东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招收学生, 采取与校本部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现阶段,佛山校区学 生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培养,后续依据佛山校区的 建设进程再做整体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 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 招生办公 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以考生高考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 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 招生委员会根据一般类 ,艺体类 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 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考试报名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 考总成绩的 3 门普高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 3 门普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需要以广 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学校 可依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 状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策略和调档比率。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查 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 求的状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与学校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 养需要,凡考试报名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 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考试报名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学统考并合格 ,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 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 按各省有关文件规定实行。
  第二十三条 面向使用3+1+2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我校招生专业介绍选考科目需要如下:
  1、美术类各专业、设计类各专业、书法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设计学、美术学、艺术管理、美术 教育、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教育专业:最佳选择科目物理或 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需要;
  2、工业设计、智能交互设计专业:最佳选择科目仅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需要;
  3、服饰设计与工程专业:最佳选择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再选科目需要:化学。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一般本科艺术类专业按美术类设计类书 法类组织专业校考,按招生专业介绍 发放校考合格 证和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原则和方法:
  1、广东:
  我校各专业按广东高考考试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1)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美术类本科院校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美术类本科院校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书法类本科院校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美术术科统考,并获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5)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美术术科统考,并获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6)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美术术科统考,并获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7)省统考类美术学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美术术科统考(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美术类(或书法类)本科院校分数线,依据广东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或书法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根据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8)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智能交互设计、艺术设计学、服饰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依据广东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投档总分排位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9)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需要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有关需要的,将予以退档。
  2、广东外:
  我校各专业按各省高考考试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其中,同一 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 ,然后美术类 ,再设 计类 ,最后理论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 种类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类型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 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 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 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文化总分文化 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 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 满分70。
   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 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 择优录取。按考生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确定录取专业。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 合分计算办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 满分70。
   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 和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 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按考生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 专业。
   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美术学 和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 低控制线,依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考生 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智能 交互设计、艺术设计学、服饰设计与工程专业:考生不需参 加专业考试,依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 的录取原则,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 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 以各省招生专业介绍为准。
   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 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 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个别省份 考生高考考试文化成绩有原 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 录取。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依据教育部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能 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在广 东省外一般类招生专业介绍、在广东内所有招生专业介绍,有关加 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 有关规定实行。符合 国家和省 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需要,按各 省 有关规定实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 生需慎重考试报名。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 海南等省 的选科需要根据公布的选科需要实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建议》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 的公告》 的有关规定实行。对于残 障考生,若其生活可以自理,符合所报专业需要,且高考考试成 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介绍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需要详见各省 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介绍。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拟定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为 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 需要或不适合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我校夏天高考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 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置。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 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和专业复试。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 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 认定未达我校入学需要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 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置。新生入学复查有关工作按广东招生办有关文件需要 实行。
  第八章 怎么收费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怎么收费按广东物 价局、广东教育厅和广东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13]34 号、粤价[2007]186 号文件实行。学费: 理论类美术学 、艺术管理专业学费为 10000 元/生 学年,其 它各专业学费为 15000 元/生 学年,均不含住宿费。住宿 费:一般学生公寓四人间 1500 元/生 学年;一般学生公寓五人间 1200 元/生 学年。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 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质,我校建 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 励与资助,具体手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法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39362077
  传 真:020-84017740
  电子邮箱: zsb@gzarts.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zarts.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 工作,并同意有关申诉。
  监督电话:020-39325774,18902200072
  传 真:020-39325774
  电子邮箱:jwb@gzarts.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察通过,适 用于学校 2023 年夏天一般高考考试本科招生工作, 自公布之日 起实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州美术学院授权广州美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讲解。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 的规定 不同,则以国家和各省 的规定为准。

  有关推荐:
  高校招生简章大全
  白银期望职业技术学院

最新高考考试资讯、高考考试政策、考试前筹备、志愿填报、分数线等
高考考试时间线的全部要紧节点
尽在高考考试网公众号

 
 
更多>大智教育相关文章

考试报名
推荐图文
推荐大智教育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智学网-大智教育,好的学习方法与技巧指导,我要自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