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一般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精神,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步,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一般高考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名、国标代码、办学种类等
学校名字: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4503(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泉州南安科技教育园区(邮编:362300)
主管部门:福建教育厅
办学种类:全日制民办一般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介绍: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11月经福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一所全日制非营利性的民办高职院校。学校由南安市属国有企业泉州南翼置业进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安市宏翔教育投资公司创办。南翼集团作为南安市属国有企业,下辖全资子公司17家,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子公司11家,总资产约230多亿元。
学校设有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旅游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开设了涵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经济管理、药品经营、建筑工程管理、航空旅游等17个对接地区产业的专业。
学校位于海上丝绸的道路起点、中国著名侨乡南安市,依山傍水,风光旖旎,校区现有占地面积350多亩,基础设施健全,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教学设施,吸引了广大莘莘学子到学校求学。南翼集团将继续加强投入,进一步改变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条件,形成功能突出、实践研发基地定位明确的校园功能布局。
办学以来,学校一直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水平立校、文化润校的办学思路,弘扬出色传统文化,塑造四维一体的育人环境,展示出文明礼貌、勤奋好学、健康向上的学风校风。
学校推行人才强校策略,致力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教师队伍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2%,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15%,双师型教师占比70%,学校围绕国家经济转型、企业产业升级和一带一路策略布局,深化产教融合,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除此之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办学优势,立足国有企业的资源及产业平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就业空间。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等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平时管理工作,并对招生工作具体指导、组织和推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专业录取需要
第七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率的限制。空中乘务专业考试报名条件:女生净身高1.63-1.73米,男生净身高1.73-1.83米;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史、无色盲、色弱;体表没有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需要外,实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严格实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坚持贯彻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法出档的省份,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三)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法出档的省份,依据各省的投档规定和生源状况确定提档比率,使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状况下,依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有关科目成绩及专长等原因,择优录取考生。
(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最佳选择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我校招生办公室决定。
(五)实行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六)学校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能八项基本需要等纪律,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等规定的程序严肃处置,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职员责任。
第七章 录取查看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将在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网站(www.qzgcu.com)上公布,最后录取结果以福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章 怎么收费
第十三条 怎么收费与退费方法
(一)药品经营与管理、云数据与财务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为8500元/学年。
(二)软件技术、云数据技术、AI技术应用为9800元/学年;网络推广营销与直播电子商务、电商为9500元/学年;智能产品研发与应用为10000元/学年。
(三)学校怎么收费以福建教育考试院公布实行。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成本后方能注册。交费后,因个人缘由舍弃入学资格、退学及其他缘由终结学业的,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清退按《福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推行细节》(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有关规定实行。
第九章 学历证书颁发方法
第十四条 颁发证书校名: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五条 学历证书类型:颁发一般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对在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在线查询认证。
第十章 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规范,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顶岗实习机会及推荐就业岗位等。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一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拟定的政策区别,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拟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95-86001269、18016655399
投诉电话:0595-86001362
传真:0595-86001271
地址:福建泉州南安科技教育园区学园中路
QQ:3166225096、2196971132
E-mail:qzgcxy@139.com
网址:www.qzgcu.com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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