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辩论时间是十分宝贵的。当相互辩论接近尾声时,律师作为辩论一方需要具备控制结束的能力。下面是我们为大伙采集关于怎么样最大限度地借助终局辩论,欢迎借鉴参考。
1.提出需要
当他们在整个辩论中已遭到了辩论的影响,此时提出适当的需要,他们容易同意,也易为法庭认同,以促成双方和解结案。
2.提出问题
以提出问题为结尾,进一步深化我们的辩论主题,让审判职员去甄别和考虑。
3.概括主题
用简单明了的语气将自己辩论的全部内容概括成几句话,易加深审判职员对自方辩论看法的印象。
当然,在法庭辩论最后阶段,如发现他们纠缠不休、死不认账等状况,律师作为一方辩者还应学会擅长拒绝无味辩论的方法。所谓拒绝无味的辩论,一是不重复说;二是当他们抓住一些无碍案件处置的枝节问题不放时,则应采取对这个问题不予辩论或发言到此结束的方法。这种近似于沉默不辩,不只在肯定机会和法庭上有着巨大的震动力,而且在辩论方法上嘎然而止,干脆有力,听上去好像退了一步,实质上却是进了两步。
庭审辩论方法,不止是一门口才辩论艺术,更是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基本技能之一。大家在诉讼活动中期望能请到一位高明的律师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律师的辩论方法应成为其高明之处的一个要紧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