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的民主建设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届全领会议在北平隆重举行。①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暂年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一同纲领》具备临时宪法的性质。
②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③大会决定以北京为新中国的首都,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使用公元纪年。
1949年十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规范进步到一个新阶段。
1954年9月,1、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1、部社会主义种类的宪法。
国内的社会主义民族政策: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一同兴盛;
国内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根两基”:根本政治规范——人民代表大会规范;基本政治规范——多党合作政治协商规范、民族地区自治规范
2、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进步
1966年,“*”开始。民主法制受到紧急践踏。
1982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规范进一步健全。
3、祖国统一大业
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从此台湾与祖国国内处于离别隔绝状况。
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
“一国两制”: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内实行社会主义规范,港澳、台湾实行资本主义规范。
“和平统1、一国两制”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
1997年7月1日,中国正式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香港回到了伟大祖国的怀抱。
1999年12月20日,中国正式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人民解放军进驻澳门。澳门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