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大和规范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河北省将对原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或现在在读的免费师范生根据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最近将组织有关公费师范生、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签订补充协议。
据说,由正式就业起薪之日截至2020年十一月六日,履约任教未满6年的与现在在读的公费师范生均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对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补充和明确。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对服务年限进行了调整,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10年调整为6年。
补充协议明确,违约的公费师范生应退还教育成本并缴纳违约金。毕业后未按协议约定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置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成本,并缴纳该成本50%的违约金;超越时限须按天天1的比率支付滞纳金;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6年且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或设区市教育局赞同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数每年10%的比率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成本,并缴纳该成本50%的违约金;超越时限须按天天1的比率支付滞纳金。
公费师范生履约服务期满、想继续从教的,各地、各学校需要予以充分保障,切实解决公费师范生工作日常的问题和困难,为公费师范生留得住打造良好环境、健全条件保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各地将通过人才勉励政策,提升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加强表彰奖励力度,支持公费师范生专业进步,拓展教师职业进步空间,吸引和鼓励公费师范成长期从教、终身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