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秋天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不收费教育。不收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1.享受条件 2007年开始,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不收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2007年起,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准则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2.履行义务 享受师范生不收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不收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国家鼓励不收费师范毕业成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不收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3.打折政策 ①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不收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②在有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不收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个不收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不收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④为不收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供应便利的入学条件,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