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于天天下班之后,走到大厦顶楼上,看五分钟繁华街市映衬下的落日,让内心的坚守与落日同辉。
我一直维持着看落日的习惯,让自己从一天的繁忙中有一会儿的淡雅,仿佛置身世外。
海上看过落日,在草原上看过落日,在飞机上看过落日,也在郊外的野地里看过落日,然而目前最喜欢的,是在闹市、在下班的路上看落日。
美国有一条的大街sunsetstreet--日et--日落大道,把落日的肃穆与孤寂和城市的喧嚣与冗杂融合到一块,真是奇怪的感觉。叫人突然感觉繁华落寞,生活渺茫凄然,又有的许的感叹,时光倏忽,转眼间再辉煌的城市也有迎接落日的一刻,叫人时刻警惕生活短暂,特别在这座城市里,更需发奋。
肃穆的却不是凄惨,落日的韵味特别独特。
总有人爱将落日比作生活暮年,事物尾声,从而抽离出完结的意味,可在我眼里,落日是一种高雅,一如婉转的作别,从容的放下,又似镇定的自敛,身已转而韵未散,留一天绚美的红霞,自己悄悄的隐去。
落日那看上去意尤未尽的退步抽身,却是一种超脱的生活态度,当退则退,不卑不亢。可能留恋婉转,但去意坚决。
你是不是在黄昏时分的车站上刚好看到过落日呢,晴天的时候它挥发着朦胧的红光,若云影不断或者恰好当时城市上空烟雾笼罩,则如一猩红弹丸,有时又不免玩笑的想,好一个咸蛋黄,如此一来,便越发的思念起晚饭来。
哪个说落日只能讨人烦忧,它明明也有着幽默感。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里有挥一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的句子,也是我在闹市中赏析落日时常常想起的,我深信诗人对落日的感情亦然,也正是落日的写照,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如果你感觉落日恬淡,那也只不过看到了它的外在,若你真的沐于夕阳霞光之中并且用心领会,便能感觉到落日之浓郁。
浓郁至此,情何以堪。
散尽最后的光与热,恰如字画中最后一笔浓墨,用尽了风流。有多少的景致是落日所造就暂且不说,且说那极为平凡景物,若被夕阳勾勒了金边也霎时添了光彩,如小池的微波,水草的茎蔓,树冠的轮廓,行人的脸颊,少女的发丝,稚子的双眸,无不映射着落日的抚摸与柔情。
大家时常凭空的谈论真善美,而身处其中的时候,你真的发现它了吗?这就是落日的爱与美,用我们的爱来使其他人可爱,用我们的美来焕发其他人的美。这恰是至爱,也是至美。
摄影的人、写字的人、作画的人……但凡那些有心的人,都会有如此一双擅长发现的双眼。
落日也在教授我一种风度,感染我一种情绪,生活其实非常美,身处其间,不需要慨叹还有多少丑恶与虚伪,只须你的双眼永远能发现美的事物,去感受它、融入它的美,那样你的生活就是美的。
也有些时候,赶上阴郁,走在路上,突然天开云霁,从云层缝隙中投射下来的落日余辉看上去神秘而壮观秀丽,宛若天堂穹顶的光辉直射而下,把周围的云彩和天空照射的高远辽阔,就如坎坷的生活霎时豁然开朗,叫人心情舒畅,对命充满了感谢。
而此刻假如是单车而行,就更是别有一番风味,特别又是在郊外,在两边满是钻天杨树的田间土路上,落日于是变成了顽皮的孩子,在数顶间或藏或露,一路伴随着你,跟你捉着迷藏,等到你累了,停下来休息,坐在田埂上,落日便也娴静的依傍着远山,与你遥遥的相望,而那时刻,正是田畴镶翠,山峦镀翡,彤云西挂,倦鸟归巢,炊烟初起,叫人心中立刻涌起对家的牵念。
假如说朝阳是照人出征的火把,那样落日则温馨得多,它与家庭的温暖紧密相连,与安全舒适紧密相连,与归宿感紧密相连,幸福的人会在此时加紧回归的脚步,而不幸的人则会愈加悲伤,从而更增添了憧憬与渴望。落日会无一例外的在每一个人心里激起小小的波澜,然后,也会无一例外的将这种波澜安抚下去。
假如非要将落日拟人化,我感觉它是品格恬淡而感情饱满的人,是朴素而别具韵味的人,是有光彩而又温暖的人。她在时,你能感到美好、温馨又安然;她走后,你身上还依稀留着她的影子,想起来,心里也还感觉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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