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的代表作——《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该作品自发布以来就遭到了很多读者的常见欢迎。下面是我们为大伙收拾的读小说《红与黑》有感,期望能帮到大伙!
读小说《红与黑》有感1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非常大一部分。我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非常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止是爱情所能讲解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大家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觉到1830年法国大家的生活。作者从一纸容易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年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一般的刑事罪行提升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规范,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平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爱,事露,枪杀男女朋友,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一直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由于当时的大家,特别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机会,也不敢展示它。于连好像非常敏锐,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我原以为于连是由于爱情而死,是爱情变成了他进取的障碍,使他一落千丈,在万念俱灰之时,于连选择了死亡。网上却众说纷纭,大多数人觉得于连与这德·瑞那夫人和马特尔小姐关系的刚开始打造,并非由于爱,而是为了骄傲、虚荣,为了荣誉他才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德·瑞那夫人对他真的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的的爱情。我只不过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后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平等、权位、荣誉;他也非常勇敢,也细心,但为什么,不可以像拿破仑一样创造我们的年代?我不可以了解,可能这只不过机会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深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生活活在一块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如此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可能并不很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携带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让人说成是“傻子”。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心,而他收成的丰硕成就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生活不过这样,“爱过、活过”就好了。
读小说《红与黑》有感2
于连.索莱尔的运势无时无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青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大家可以作出不少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怎么看,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很好,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容易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方法,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遭到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啥是幸福,如何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大家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确切的规范,只不过在他的心机,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推行当中。他为首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愿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方法,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被人怀疑。
大家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规范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况,只是感到“开心的到了极点”,开心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达成后的狂喜”,只不过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拟定一个计划。这类所谓的幸福只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后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所有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可以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大家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由于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男女朋友——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可以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男女朋友的恋爱。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魅惑。起初,他只不过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顺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非常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读小说《红与黑》有感3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年代凭个人奋斗获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魔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年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括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能否认其中包括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性,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可能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不少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能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大家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后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考虑,与自杀式的发言特别吸引着我。他非常真诚地忏悔我们的伪善:“只剩下极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了解了,生死和永恒,都是很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天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如何能知道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知道啥是黑夜了。”
运势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不过孩子子,没办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了解,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不过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羁,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读小说《红与黑》有感4
红与黑,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存活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特点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年代,他非常想摆脱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由于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非常真实。只不过大家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大家身上。
每一个生活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可能大家没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肯定过去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这样,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我们的性格,可能他一直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一直都真诚地面对着我们的内心。
刚开始我看到,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玛特尔小姐的爱情只不过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非常惊讶和愤怒,由于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渐渐浮出水面,他只不过想塑造如此一个人,他试图服从和跟随我们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然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些人物都非常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多数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不过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看法,无人活出了自己,无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的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马特尔,可能还有德瑞那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我们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不是道德,是不是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即使如此,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大家眼球的,也正是这类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我们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样,关于于连的结局呢?不了解还能再说些什么。大家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不是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不是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不过一个符号。
只不过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我们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好像没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大家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读小说《红与黑》有感5
如何,于连就在那里遇到了他初踏上社会将来的刚开始两个女性: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料之外收成。他做梦也没想到,除去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料之外之喜。
如此一副俊美面孔的年青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爽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里雇来如此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里的母鸡们带来哪种灾难。他却如此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性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讨人喜欢,非常纯真,但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没办法相提并论了。就仿佛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能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爱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只有好的教育,非常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顺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如此的女性,实属人间美女。就是女性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性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需要说于连如此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如此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普通的清爽。不只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没办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无法,哪个说女性不好色呢?!
非常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计划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性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将来,这个可爱的夫人居然不药而愈,立刻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我们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了解她内心是多么不想。她只不过应对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第三拒绝这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