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一般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1、学院基本状况
1.学校全名: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7(全国代码)
3.学校地址:福建漳州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邮编363000)
4.办学种类: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制:三年
2、招生专业介绍和计划
2021年学院各省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外语语种需要
专业教学培养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4、招收男女比率
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率不限。
5、身体健康情况需要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实行。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之前,应好好学习《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对于患有《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卫生信息管理、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中药材生产与加工、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眼视光技术、护理、助产、预防医学、运动防护等专业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适合就读医学类各专业;同时考虑到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和就业原因,需要考生五官端正,口齿了解,脊柱四肢无畸形。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假如发现身体情况与考生高考考试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一般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建议》规定,对符合不可以录取条件的新生将作退学处置。
6、录取规则
1.福建一般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成绩排序:一般类考生高考考试总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应先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最佳选择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假如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不是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其他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的省份。实行各省高考考试综合改革有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介绍选考科目范围的首要条件下,按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实行投档录取。我院依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设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的省份,若考生没办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没有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置。
3.未推行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定向招生专业介绍(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招收对象为参加一般高考考试、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试验区且在该定向招生地报名并参加高考考试的高中毕业生,跨县(市、区)填报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须与定向招生地所属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我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5.高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置原则进行排序。
6.加分政策。严格根据2021年教育部及各省的有关文件需要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