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一般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校选拔符合培养需要的新生,依据教育部《2022年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章 校名、校址
第二条 学校全名:上海海关学院(国标代码:10274)
第三条 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邮政编码:201204)
第三章 办学层次与办学种类
第四条 上海海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备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一般高等学校,具备全日制本科生(学制4年)的招生资格。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五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第四章 招生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实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招生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策略;全方位负责本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情。
第七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全程参与、全方位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严把阳光公示关、录取审核关,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受理招生录取方面的投诉。
第八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过生日常工作、贯彻实行本校招生工作规定、章程和招生策略;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拓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推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章 招生专业介绍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介绍: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税收学、经济统计学、物流管理、法学、英语。
第十条 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专业学生毕业后,如考试报名公务员招考职位,需要严格遵循考试报名当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