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父母、大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名:山东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456
第五条学校地址:
舜耕校区:济南舜耕路40号
燕山校区:济南二环东路7366号
圣井校区:济南经十东路18602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普通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本科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情。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推行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有关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介绍与计划
第十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状况,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需要确定投档比率。对各投档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需要进行寻求。
第十二条学校认同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不设院校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普通类实行专业(类)+高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专业(类)选考科目需要的首要条件下,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
第十四条普通类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需要的首要条件下,在校专业组内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到相应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没办法满足的,假如服从专业调剂,在院校专业组内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类);假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置。
第十五条普通类未推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学校根据有关省份投档规定接收投档,安排专业(类)时,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专业(类)对有关科目需要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没办法满足的,假如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类);假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置。
第十六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实行。
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山东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公告》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