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北京联合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状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名:北京联合大学
主管部门:北京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硕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6年制)
办学种类:北京属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及证书类型: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字为北京联合大学,证书类型为一般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址:主校区为北四环校区(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学校现有11所高考考试招生学院,分布在北四环校区、工体北路校区、学院路校区、外馆斜街校区、红领巾桥校区、垡头校区、蒲黄榆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工作全方位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运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新生,并同意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推行机构: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推行机构,负责处置本科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严格根据教育部、北京教委对招生计划编制的需要,依据学科专业建设和进步目的、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北京教委和教育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用原则
学校预留一般本科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平衡各区域生源水平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条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实行。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依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报名状况,确定调档比率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依据生源情况和生源水平在相应省份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1.调档比率
依据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的生源状况确定我校在当地的提档比率,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专业分配原则
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分数级差。
分文科、理科的省份,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文科生根据语文成绩、综合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理科生根据数学成绩、综合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不分文科、理科的高考考试改革省份,对于相同分数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难以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各省录取批次、投档模式进行调整而改变录取原则的,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加分政策
对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学校在调档和分专业录取时都予以认同。
4.高考考试改革省份有关需要
推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满足当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需要,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5.特殊省份录取需要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6.特殊种类招生的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投档规则根据各省需要实行,进档考生按我校录取方法实行。
①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商品设计、工艺美术、绘画专业录取方法
按高考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考试成绩相同,根据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方法
按高考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表演专业录取方法
表演(京外生源):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根据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表演(北京生源):按高考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高考考试成绩计分方法
文科用高考考试成绩,理科用折算成绩。
理科高考考试成绩折算公式:高考考试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各省艺术理控制线) 。
⑤不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艺术文科、艺术理科统一排序;区别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排序(高考考试改革省份为艺术历史、艺术物理)。
(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①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单考单招师资本科分数线;
②考生须通过学校有关专业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
③根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条件下,将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残疾人单考单招录取规则
残疾人单考单招根据《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残疾人单考单招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4)其他种类录取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招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录取。
面向华侨、港澳区域及台湾联合招生,根据中国一般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录取。
依据台湾区域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根据《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区域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7.其它规则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率和应往届生限制。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需要和限制条件
1.语种需要
除小语种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我校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部分专业课使用英语双语教学。
2.单科成绩需要
(1)考试报名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没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并且高考考试英语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
(2)考试报名软件工程(实验班)、金融学(实验班)的考生高考考试外语成绩须达到110分(含)以上,数学成绩须达到100分(含)以上;考试报名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语教学实验班)的考生高考考试外语成绩须达到110分(含)以上。
(3)考试报名小学教育(师范)的考生高考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考试报名英语(师范)的考生高考考试语文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英语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且外语口试成绩合格;考试报名应用心理学(师范)的考生高考考试语文、数学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考试报名汉语言文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的考生高考考试语文成绩须达到90分(含)以上。
(4)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
3.体检需要
各专业录取的健康需要原则上根据《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需要实行,特殊需要见本章程。
(1)考试报名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要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等状况。考生的高考考试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有关需要;
(2)考试报名旅游管理类专业的考生需要体态正常,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3)考试报名语言类专业的考生需要体态正常,口齿明确,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4)考试报名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需要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史,无腰椎病变,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5)考试报名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考生需要体态正常,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史,无腰椎病变,本人和家族无精神疾病病史。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需要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在招生时实行计划单列或划分在本科、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该类专业录取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第五章 怎么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怎么收费
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一般本科专业4200-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10000元/学年,师范类本科专业免收学费,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36000元/学年,物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交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48000元/学年。具体各专业办学地址、怎么收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打造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规范,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但凡符合助学贷款条件、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入学后在学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法的资助体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需要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需要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学校依据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筹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公告书,加盖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公告书连同入学报到需知、资助政策方法等有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已录取考生持录取公告书,按有关规定及需要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对未经学校赞同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舍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考试报名条件复查,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须进行入学专业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法
学校网址:https://www.bu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xx.bu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900915、64900013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讲解的内容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需要、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讲解部门
本章程最后讲解权由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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