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方位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国发〔2014〕35号),依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拓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建议》(教学〔2020〕1号)等文件需要,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拓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策略需要,加大拔尖革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感兴趣、有天分的年轻人学生,培培养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革新、科教兴国重任的学会将来的复旦人。
1、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报考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策略需要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出色、成绩优秀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考试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可以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2、招生专业介绍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中公布为准。
3、报名方法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日期和方法
A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30日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按需要准确、完整地完成在线报名。
B类考生即日起至4月26日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需要准确、完整地完成在线报名。我校将对其学科专长及综合表现进行审核,4月28日向考生发布破格资格审核结果。破格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获得破格入围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被转为A类考生进行校测考核,或可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选择取消我校强基计划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考试
(三)校测考核
1.初试:
(1)6月15近日(高考考试后、出分前,具体安排另行公告)举行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
(2)对于A类考生,依据初试成绩,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3倍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方可入围校测复试,初试不合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不计校测成绩;
(3)获得破格入围资格的B类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校测复试应聘。
2.复试确认:
入围校测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进行校测复试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知情赞同书,放弃、未确认或没有完成承诺书和知情赞同书签订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围复试资格,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3.复试:
(1)6月22近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举行复试,复试依据考试报名专业设置笔试、应聘、体质测试等环节;
(2)考试报名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专业的A类考生须参加笔试和应聘,考试报名其他专业的A类考生直接参加应聘,B类考生直接参加应聘;
(3)组织有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应聘,专家、考生以双随机抽签方法配对,应聘全程录音录像;
(4)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应聘过程中作为要紧参考资料,应聘前安排充足时间由应聘专家审阅;
(5)体质测试将于应聘后进行,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状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质测试,无故缺席体质测试者将被取消校测成绩。详见附件。
(四)录取方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考试成绩(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测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考试成绩高考考试满分850+校测成绩
注1:校测成绩满分150分,其中校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注2:考试报名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物理学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复试笔试成绩计算;考试报名其他专业的A类考生,校测笔试成绩按初试成绩计算。
2.高考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规则确定预录起名字单:
(1)考生高考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级招办文件规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实行);
(2)对于A类考生,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校测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起名字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成绩、高考考试成绩、高考考试语文成绩、高考考试数学成绩、高考考试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3)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考试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考试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4、培养策略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拟定单独人才培养策略和勉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先进的师资,提供先进的学习条件,创造先进的学术环境和环境,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出色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打造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5、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应聘参考材料,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置。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置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有关手段的权利。
(四)对于确认参加校测复试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笔试考核范围如下:
1.汉语言(古文字学)、历史学、哲学专业考核文史哲综合常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考核数学,物理学专业考核物理,化学专业考核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专业考核数理化综合。
(六)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能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以外的专业就读。
(七)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成本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八)凡参加大基计划校测复试的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每人身意料之外伤害保险。
(九)如遇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可能影响招生测试过程的状况发生,校测策略或作相应调整,另行公告。
(十)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拓展包含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6、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推行。学校在推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同意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7、咨询及联系方法
地址:上海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8、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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