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学网整理了关于天津和平区19、20级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公告,期望对同学们有所帮,仅供参考。
各位家长:
为做好2021年8月31日之后获得和平区户籍的2019级、2020级在外省市普高就读学生的转学登记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要求
(一)学生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十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之间获得和平区常驻户籍且在和平区具备房子(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
(二)学生须为具备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高就读的2019级、2020级学生(全国学籍查看就读状况为在校);
(三)服从和平区教育局的统筹安置。
说明:2021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我区户籍,但没有进行安置的学生,符合上述其它条件的也可报名。
2、现场核验
请家长按如下时间地址,携带规定材料进行核验。
(一)核验时间:每周2、周四下午15:00-17:00。
(二)核验地址:南门外大街257号,和平区教育局1818室。
(三)核验材料:
1.和平区常住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2.和平区房子(不动产)产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转学申请》(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字);
说明:如不动产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其它佐证。
3、接收入学
区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按疫情防控需要,在津未满14日的职员,应在完成在津14日健康监测后方可入校。请转学学生最近不要离津。
附件:外省市普高学生转学申请.docx(打印后手写补充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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