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质状况,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21年一般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字: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51
第五条 学校地址:贵州贵阳花溪区(花溪校区);贵州贵阳花溪大学城(大学城校区)。邮政编码:5500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种类:一般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贵州民族大学一般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校成立一般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全方位负责贯彻实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拟定学校招生推行细节,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推行。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一般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实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推行细节,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置一般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的平时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推行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置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相关需求均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考试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且英语单科高考考试成绩高于满分的60%,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理工类考生考试报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原则上语文单科高考考试成绩高于满分的60%。理工类考生考试报名AI、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专业,原则上数学单科高考考试成绩高于满分的60%。
第十六条 文史类考生考试报名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AI、信息管理与信息管理软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专业,原则上数学单科高考考试成绩高于满分的60%。
第十七条 考试报名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拥有肯定的美术基础。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不可以考试报名该专业。
第十八条 考试报名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五官端正,口齿明确,无疤痕,无残疾,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第十九条 考试报名动画、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条 考试报名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一条 考试报名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 考试报名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三条 考试报名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第二十四条 考试报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