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军工程大学公布考试报名需知,其中考试报名录取步骤高考考试的同学们重点关注,以下为详细内容,一块儿看。
(一)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婚,年龄高于16周岁,低于20周岁,截止考试报名当年8月31日;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年轻人学生的政治考核、应聘和体格检查标准条件。
(二)考试报名录取步骤
1.考试报名步骤。
为以下2种形式:
政治考核、公布成绩、填报志愿、军检、投档、录取(大多数省市)。
政治考核、公布成绩、军检、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现在有江苏、福建)。
2.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者常常居住地所在县(含自治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根据军队寻求和招录职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推行。考生户籍所在地、常常居住地与高考考试报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考试报名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常常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兵役机关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考生不可以参加应聘和体格检查。
3.应聘。
应聘一般在高考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省军区招生工作部门具体组织推行。应聘对象主要从考试报名军队院校且通过政治考核、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含合并录取批次省单独划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中,区别性别、类型(选考科目需要)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应聘主要考察考试报名军队院校目的、体型外貌和精神状况、身体协调能力、反应能力、剖析判断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应聘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体格检查。
由省军区招生工作部门牵头协调,依托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推行,承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准时大全体格检查对象的体格检查数据,区别考试报名类别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结论。
5.投档录取。
各省市招生部门7月中上旬向我校投送合格考生档案信息,我校负责网上对投档考生进行审核。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当出现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已满,将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进行专业调剂,对未注明服从专业调剂者则退档。
(三)体格检查部分内容
体格检查根据现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职员体检标准》实行。
1.身高需要。
男孩162cm、女孩158cm以上。其中舰艇、潜艇职位身高低于185cm。
2.体要紧求。男孩体重指数(BMI)在17.5到30之间,女孩体重指数(BMI)在17到24之间。
3.视力需要。
眼睛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5,不合格。眼睛中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小于4.8时,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眼睛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均在600度以下,合格。眼睛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截止考试报名当年9月1日),手术眼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合格。眼睛中任何一眼行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术后时间在半年以上(截止考试报名当年9月1日),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但手术裸眼视力小于4.8的,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眼睛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均在600度以下,合格。经色觉图谱检查断定为色盲者,不合格。电子对抗类、通信导航类、舰艇、潜艇职位,经色觉图谱检查断定为色弱者,不合格。
(四)学员待遇与毕业分配
1.入学入伍。
录取考生收到录取公告书后,应当根据规定的时间和需要到军队院校报到。因故不可以按时报到的,应当提前向军队院校提出延期报到申请,延长期限从报到截止日期的次日起算,一般不能超越7日。
对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的录取考生和主动舍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且不能安排转录到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不能第三考试报名军队院校。
学员入学经复查复检合格满3个月后即办理入伍手续。在校学习期间,免收学费、教程费、住宿费、伙食费、服饰费。统一着海军制式服饰,每月发放津贴,将来每年递增。学员本人享受军人免费医疗,每年按学员标准发放一次探亲路费。
2.学员管理。
学员入校后参加入学入伍练习并考核,除学习和练习外,自由活动时间,可以去图书馆学习、进行体育活动等。学员暑期依据练习计划安排航海实习、部队训练、野外综合练习等。
3.勉励机制。
学校建有创客空间和52个革新实践会所,为学员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鼓励学员参加国内、国际各类学科竞赛,学校设立奖学金规范,勉励学员争先创优。
4.毕业分配。
为促进学员全方位进步,将学员培培养为出色的海军军官,学校打造了一整套科学适当的量化考核和分配规范体系。学校对每名毕业学员的全期课程考核成绩和平时综合表现(思想政治、军人风韵、领导管理、团队意识、实践革新、作风纪律、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量化综合排序。学员在本专业明确的计划内,依据排名顺序,提出个人分配志愿。分配政策规范、学员综合排序结果、分配计划等全程公开公示。
5.毕业待遇。
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获得本科学历,授与学士学位,按规定授与海军少尉军衔,成为现役军官,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