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整理了关于2024年广东中山中考招生工作推行策略,期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中山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策略
为稳妥做好我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关于印发广东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推行方法的公告》(粤招办〔2024〕3号)《中山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教育事业进步十四五规划的公告》(中府〔2022〕155号)和《广东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粤教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质,拟定本工作策略。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2024年拟在我市升读普高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我市中考。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1)具备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质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2)在外地就读的具备我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3)具备我市户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4)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我市初中往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含中山紧缺适用人才子女、华侨学生、国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子女、台胞的适龄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一)当年已在其他地市报名参加中考的职员;(二)具备高中或大学学籍的职员。
2.报名安排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推行具体报名工作。户籍信息变动的考生须在网络情人节前完成中考报名户籍信息修改。自2025年中考起,因随爸爸妈妈工作调动而将户籍由外市迁入我市的社会考生,需要在中考报名时获得我市户籍满1年以上,方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方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24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策略》规定的全部科目,具体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类型型。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法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使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含物理实验考试10分)、化学(满分100分,含化学实验考试1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含生物学实验考试1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以全市当年考生为总体样本,各等级最低成绩分数对应比率分别为10%以内、35%、60%、80%和80%以上。体育与健康满分为50分,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科技、音乐与美术等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计分科目总分
依据招生计划种类的不同,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率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一个考生同时具备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率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B。
4.考查科目等级分
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依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需要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和认定工作按《关于中山初中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和认定方法的公告》(中教体通〔2023〕195号)实行。
5.考核科目
除上述计分科目和考查科目外,信息科技、音乐与美术等纳入考核科目。
(三)考试组织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筹、考区负责、考试知识点推行的管理模式,各项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全市按行政区划设考区,各初中学校按所在镇街归入对应考区管理,考区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作为考试知识点。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为牵头单位,负责拟定考试和招生政策,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负责体育类及艺术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文化科目、实验考试、体育统一考试和英语听说考试的组织管理,拟定考场建设标准并指导建设,负责考试管理软件开发和维护,拟定考试考务工作细节、监督机制,调配监考职员和评卷职员,组织巡考,组织评卷和成绩管理;市教研室负责拟定各科考试说明及评分标准,负责实验考试命题,负责评卷推行工作(含培训评卷职员等),负责考核科目考试的组织管理;市教育技术中心配合拟定各科实验考试说明及评分标准,拟定实验考试器材和药品清单,配合实验考试考务工作。各考区负责具体考务推行工作。
1.文化科目笔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科目笔试由广东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2.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中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公告》实行。
3.英语听说考试。使用计算机辅助方法进行。持有广东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或语言障碍等的考生可申请免予听说考试。通过免考审核的考生,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总分。
4.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考试。按《中山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2024-2025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考试推行策略的公告》(中教体〔2023〕61号)实行,使用现考现评(考生现场操作现场评分)方法进行考试。
5.艺术生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组建。进一步规范艺术生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生继续实行校际联合考试,安排在中考结束后拓展,并于7月十日前完成。高水平运动队组建工作另行公告。
6.普高学科类自主招生。按《中山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山普高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告》(中教体通〔2022〕88号)实行。各普高学校依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等确定拟录名单,如安排考核,须在中考结束后拓展,并于7月十日前完成,考核内容须为所选拔学科类的内容,不能安排其他文化课科目考试。探索对科学素养高、革新能力强的初中在校学生推行初高中贯通培养。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语听说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试成绩统一公布,分数查询方法另行公告。
2、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按《中山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行方法》(中教体〔2021〕10号)拓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学校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对五个方面分别做出评价,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各镇街组织,初中学校推行。探索用广东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拓展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3、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全市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按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2.实行指标生分配的优质普高维持不变,安排50%的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人数占全市人数的比率直接分配到校。
3.继续推行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普高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率低于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目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4.公办普高学科类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及艺术生招生计划的总额不能超越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
5.外市高中阶段学校、高职院校招收我市初中毕业生,及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均根据省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实行。
(二)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四个批次进行,实行分批次投档录取,继续推行在中职学校(含中技学校,下同)选取部分专业为试点专业,安排与普高同批次录取,探索本市中职学校与普高并行招生。批次志愿设置按《中山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推行方法》(详见附件)实行。
(三)填报志愿
继续实行考后网上填报志愿方法。
1.本市户籍生
具备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考试报名公办普高、民办普高、普高学科专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下同),与中职类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可考试报名公办普高指标生。
2.非本市户籍生
(1)经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生待遇的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其中,台湾户籍考生还可考试报名普高港澳台班。
(2)本省外市户籍及通过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的外省户籍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
(3)香港籍或澳门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视同本市户籍考生考试报名,并可考试报名普高港澳台班。
上述状况以外的其他非本市户籍生,只可考试报名民办普高自费生计划和中职类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往届毕业生
经审核报名成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考试报名普高指标生、体育、艺术和学科类自主招生,不能考试报名中职类学校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其余考试报名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
4.指标生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有完整、连续三年(初一至初三)学籍且实质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初中阶段由市外转入、具备报名所在学校连续一学年以上学籍且未曾在我市其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我市公办普高考试报名条件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方享有我市普高指标生考试报名资格。社会考生不能考试报名指标生。
(四)录取照顾政策
严格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和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完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的公示规范。提前批学科专长类、指标生录取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录取照顾审核工作另行公告。
(五)投档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批次投档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和批次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投档,由招生学校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推行投档录取工作,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帮助。具体按《中山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推行方法》(见附件)实行。
今年我市高中学校招生继续推行同分排序投档方法。除提前批学科专长类招生的学校招生简章另有规定外,投档过程中,若所投档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相同的,则按同分位序以前往后进行投档,直至计划投完为止。同分位序依据同分排序原则确定,同分排序原则为:享有政策照顾优先录取的考生优先;依次比较语数英三科总分、数学、语文、英语、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学、地理等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高者优先。同分位序在成绩复查结束后予以公布。
(六)学籍办理
高中学校要加大新生入学资格审察工作,考生报到注册后要严格核查其档案,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录取工作结束后,高中学校要准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凭录取花名册到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凡没有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不能办理学籍,并按违规招生处置。
4、组织领导及工作需要
(一)加大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要成立考区工作领导小组,打造和健全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考试推行细节,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手段到位。
(二)看重指导服务
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大招生宣传平台建设,将已获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招生信息在中山教育体育网发布,向广大考生、父母和社会进行宣传。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实行省、市有关文件需要,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三)严格考务管理
各考区要严格做好对各种类考生资格信息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要做好考试知识点建设和规划工作,加大考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设置考场。要加大对员工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切实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保密工作管理,严防各种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做好考务组织和安全手段,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性便利。
(四)严肃招生纪律
健全和落实各项招生规范,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须严格根据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法同步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能以任何影响升学水平等为由拒绝或引导学生舍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严禁违规跨地区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不真实宣传等方法争抢生源。严禁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采集考生考试成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考试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等,不能随便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不能擅自进行计划外招生。要加大对学校学籍工作的核查,准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的不规范行为;不能为未经市中考招生平台录取的新生注册,不能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状况,严禁人籍离别、伪造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出具不真实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等现象发生。凡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有关民办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推行条例》有关条约给予处罚。
(五)深化违规治理
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机制。各考区、高中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法、投诉举报的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途径,主动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加大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准时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矛盾纠纷。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块、查处一块、揭秘一块,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六)防范外市违规招生风险
我市对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统一平台进行高中学校招生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未经我局批准,外市普高擅自在我市提前使用任何形式考核、组织招录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接转手续,引发的后果由招生学校、父母和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