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浙江深化高校考试招生规范综合改革试点策略》《浙江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建议》《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方法》等文件精神和需要,结合学校实质状况,拟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一所办学特点鲜明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93年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1999年开始独立办学。学校是浙江高职高水平学校、浙江优质高职院校,荣登全国革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获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革新创业基地、国家级革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榜上有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学校60强榜单、全国高职院校教师进步指数100所出色院校名单、全国高职院校学生进步指数100所出色院校名单。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备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学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坐落于义乌市学院路2号。
第五条 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31.39万平米,自然风光秀丽,风格独特。学校下设人文旅游学院、机电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创意设计学院(商城设计学院)、创业大学(电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33个招生专业介绍,并办有继续教育学院,现在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六条 学校秉承尚德崇文 创业立身的校训精神,结合办学实质和市场需要,走出了一条以创立校的特点办学的道路,形成了创业教育、创意教育、国际教育三大特点教育,在培育革新创业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效果显著。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3年面向浙江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共 3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计划275人,单独考试招生考生25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浙江普通高中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中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考试报名时髦表演与传播专业需要满足如下需要:女生身高高于160cm,男生身高高于173cm。
第九条 报名采取在线报名、网上确认方法。
(一)考生申请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26日17:00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ywicc.edu.cn)提前招生系统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定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招生计划表中规定的入围比率划定校考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入围考生有资格参加校考综合素质测试。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依据浙江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后的分数(折算规则详见第十二条),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若某专业入围线上出现成绩相同的状况,则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若某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规定的入围人数,则符合该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未参加浙江职业技能考试,或者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不合格不予入围,其他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全部入围。
学校将在3月31日通过招生网站公布各专业的入围分数线与入围考生名单。请考生准时查看,学校不再另行公告。
(三)网上确认和缴纳考试费
入围校考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请在3月31日~4月6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签订诚信承诺书并缴纳考试费1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和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校考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考试费并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可以于4月13日~4月15日登录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中下载并准考证打印。
(五)提交《高考考试体检表》
参加时髦表演与传播专业校考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7日~4月30日期间,登录我校招生网上传《浙江2023年一般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或《高考考试体检结论反馈单》(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当地体检站提供)。在确定考生录取状况前,未上传《高考考试体检表》电子照片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身高未达到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参加其他专业校考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作此需要。
第十条 考生总分组成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总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成绩(100分)+校考综合测试成绩(80分)+素质专长评定(20分)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200分)=职业技能折算成绩(100分)+校考综合测试成绩(80分)+素质专长评定(20分)
校考综合素质测试由我校依据专业培养目的的需要组织评定,综合评价考生文化素质或职业性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素质专长评定,获得相应的成绩。
素质专长评定:
注:(1)考生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素质专长评定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凭个人高中阶段所获得的有关比赛获奖证书,于4月1日-6日17:00通过我校提前招生管理软件申请。(2)奖状获得时间需在高中阶段且在我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素质专长评定最高低于20分。
第十一条 校考综合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2.测试内容与形式
校考综合素质测试实行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各专业普通高中招生考生进行职业性向测试,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进行语数文化测试,重点考核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测试规则如下:
3.校考综合素质测试分数查询和复核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查看成绩。如对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核分申请,我校将依据教务处有关规定进行核分。
第十二条 折算成绩
1.普通高中招生考生
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是将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算为相应的分值,再按各招生专业介绍的学考科目折算规则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学考科目成绩具体折算表如下:
注:在浙江参加高中学考的成绩等级以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成绩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建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各招生专业介绍的学考科目折算规则如下: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