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24年一般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包含我区一般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艺术校考)。为了加大和改进我区一般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拟定本工作策略。
1、报名
(一)全区艺术统考报名。
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报名与一般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我区高考考试报名要求,且具备肯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报名预计于2023年十月中下旬开始。
(二)高校艺术校考报名。
高校艺术校考报名日期由各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2、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
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根据3+1+2模式,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高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需要。文化课考试时间:2024年6月初。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包含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其中,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包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考试成绩、参考普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考试分为全区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两类型型。
1.全区艺术统考。
我区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设置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生源极少的戏曲类等专业通过省级联考、校际联考等方法推行。考试内容详见《广西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说明及评分等级划分标准参考(2024年版)》(另文发布)。
全区艺术统考考试时间:2023年12月初。
2.高校艺术校考。
2024年起,在艺术统考基础上,拓展艺术校考的高校原则上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实行的院校。上述高校对考生艺术天分、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需要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需组织艺术校考的,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
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切实加大组织领导,结合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拟定校考工作策略,加大与区内外艺术统考的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校考人数低于有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用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初选。我区高校艺术校考不能在区外设置考试知识点,区外高校艺术校考也不能在我区设置考试知识点。对于出现违规招生状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置,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高校艺术校考时间由各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3、招生计划及章程
(一)计划编制。
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实行的院校,如我区有生源参加高校艺术校考,并获得合格成绩的,院校应在编制计划时编制有关专业计划条目(计划数预设为0),供考生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考生名单及在我区的招生专业介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除上述高校及有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 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明确各专业所属艺术统考科类。若有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或科类对应与《一般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介绍(试行)》不同的,有关高校须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科类。
我区将大全并编制所有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拟定并公布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应包含院校全名、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种类、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预留计划数及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情况需要、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需要、对加分或降分分数需要、单科成绩需要、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置、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等)、学费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与其他需知等。招生章程内容应明确明了,不能存有歧义。
4、志愿填报
2024年,我区一般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志愿填报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采取网上填报的方法。考生须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区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考试报名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考生的选考科目、特点条件须与所选择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需要相符。考生须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并确认志愿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确认,其他人不能更改。考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信息平台或院校指定网站查看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询院校招生章程,致使不学会院校招生需要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填报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应合格;填报用高校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获得相应院校艺术校考合格资格且成绩已由有关院校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不然所填报志愿无效。
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可填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外,还可填报按3+1+2模式招生的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
5、录取
(一)录取批次设置。
2024年,我区一般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以下三个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做分省计划编制出处计划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与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
第二批次为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第三批次为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依据考生的全区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状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分别划定文化和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录取方法。
1.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录取时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在已获投档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负责对已获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讲解说明工作与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招生院校实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状况。
2.每次录退完成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没有完成计划的院校和专业,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寻求志愿。
3.根据教育部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能实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方法。对于可授与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饰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有关考试招生方法根据《一般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种类招生基本需要》有关规定实行。
6、违规处置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考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员工及院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进行处置;如违规行为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如有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当年报名参加高考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同时取消当年高考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7、其他
(一)本策略自2024年起在一般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中推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实行。
(二)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参照本策略实行。
(三)本策略未尽事宜,参照我区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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