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 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念书笔记,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下面是我们给大伙带来的“《红与黑》念书感悟”,以供大伙参考!
《红与黑》念书感悟1
斯汤达的《红与黑》是世界文学中很耀眼的一部名著。我觉得这部小说很合适大家这个年龄的人读,由于其中就描写了一个资质非常不错、非常聪明而又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不过小说并没安排胜利大结局:主人公——于连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了。由于他反抗的是整个社会,他过去要征服的社会,一个他既不是也不被是的社会。
我之所以喜欢于连,不止是由于他在一定量上和每个没被打击、侵蚀、腐辱的青年一样,有一颗激情跳动的心,也是由于他的聪明、好学,比别的人智慧,更是由于他的命宿命似的被人感到无形的重压,好像预示着某些东西。
他本来可以拥有所有些美德和幸福,但命却不让他得到骄傲,他有勇气去征服,他有能力去取得我们的辉煌,但他的出身与所有人对他的恶意,还有这个社会所设下的大牢笼,使他的所有努力都变得十分艰难,由于所有些权利都学会在一群贪婪、无能、自私的人手中。于连向往的幸福生活不可达成,使得他对整个社会不满。
他只不过一个工人的儿子,然而就连他的家庭都不喜欢他。他想改变我们的命,他不是那里,但现实没给他机会。他的爱情也十离别奇,我没办法说了解,但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是:他的爱情是那样的热烈,他又是那样热爱生活。
于连的形象是法国当时社会千百万年轻人人的缩影,于连的奋斗与努力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它所揭示的有关那个挣扎的生命的故事,或许还会继续下去,只须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还存在……
请记住这个挣扎的人。
《红与黑》念书感悟2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知道红与黑的的意思。
作家笔下展示的,第一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预防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留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因为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目前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块。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特务,所有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年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权势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大家描述了保王党人的专横跋扈,一方面又被人们得出如此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7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势必趋向。
我近期第三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了解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大家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大家展示了在红道权势和黑道权势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红与黑》念书感悟3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取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非常有影响力,它不只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年代色彩,又具备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历程,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年代画卷,触及到当时很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历程和遭遇使大家了解了不少事情。
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打造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伙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喜爱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特点,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遭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不听话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我们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出色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从定义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形解析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年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到今天魔力长存是什么原因。
《红与黑》念书感悟4
西方有一部与东方相媲美的“红楼梦”:这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百多年以来,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众说纷纭。但我感觉主要都是从两方面来评价主人公于连的:一是追求爱情、荣誉、幸福、英勇,二是用阴谋、野心、罪恶、伪善来达成我们的 理想。或许这类说法是对的,但或许也不全对。由于于连是个复杂的人。
于连到底是一个哪种人?其实,于连并非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个野心家,其实他只是他不是那个社会罢了。他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朝气蓬勃的年轻人的代表,他的行动只不过平民年轻人反抗贵族的反映。他非常像司汤达第一部中篇小说《阿尔芒斯》中的男主人公——奥克塔夫;非常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非常像缪塞笔下的沃达夫;非常像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非常像拜伦笔下的恰尔德·哈罗尔德;非常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非常像张抗抗笔下的舒贝。但于连与他们又有很多鲜明的区别:于连虽然不听话但他不忧郁,相反却非常热情,为了达成我们的梦想而积极努力;于连虽然时常自我剖析,但他的心里并不迷惘,他有明确的目的——向上流社会攀登。虽然他在爱情上欺骗过,但他情感丰富,爱是真实的;虽然他最后可以说是在无声无息中灭亡,但他却是在激流勇进中消失的。司汤达想借用《红与黑》来再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法国。大家可以 从书中领会到现实与浪漫,奇趣与幻想,从中大家能进一步认识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法国社会里大家行动的秘密动机和内心世界的特点。
司汤达精心雕刻的于连,不仅仅是水彩画,而是雕塑,给人立体感。从于连的自卑引发的仇视,乃至到最后的不折方法,然后到最后的检讨,回复到心灵的平静。司汤达在用于连的变化作为《红与黑》故事进步的线索的同时,还在用这类特征去健全一个人—一个健全的人, 而不是完美的人。尽量少犯了错误误,这是人的准则;不犯了错误误,那是天使的梦想。于连性格上的丑与美,善与恶的矛盾的统一,也正是他被认同是什么原因之一。
记得有位老师说过:大家与作家有什么区别在于作家能把心里想的用笔来表达出来。想来还是有肯定道理的。既然是想作者之所想,自然是为作者之所为了。钱钟书称方鸿渐就是他本人,而福楼拜也自诩是包法利夫人。每一个作者笔下的人物,除去当时社会的烙印,都该有作者本人影子。不然,它将不是一部好的著作。司汤达之所以能这样细致入微的描写于连的那种畸形的自尊,大概由于他是想于连之所想,至少,作者本人曾有过类似想法。作者写源于己内心的丑恶,非但不会对作者的形象有所影响,却恰恰从侧面反衬出他的坦然。哪个能说这不是一种漂亮呢?能把自己赤裸裸的放到手术台上一寸寸的解剖,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幸福。勇气,要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思想。幸福,也正是要让其他人知道我们的思想。短暂的是现实,永生的是理想。于连在他那扭曲的想法之下,开始了他短暂的仕途。于连又在一次次打击中重复着永生的自我,或者说是司汤达本人的自我。
有时候,人总是由于一次生活的巨变,而彻头彻尾的蜕变,那就是顿悟。于是司汤达自然而然的通过上断头台,让于连有所顿悟,并顺手把他“引入正途”。于是,就有了于连在法庭上的演讲就成了荡气回肠的表现了。虽然这也是他的最后绝唱,可这是司汤达借着于连之口,畅快淋漓的告白了一下自己心声:潜伏在表象下的整个社会的腐朽和虚伪。所以也就在整篇小说的最后,出现了高潮。而在高潮中退却故事的情节,可能这也是司汤达成功之处。在典型环境中铸造典型人物的艺术特点,不只开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而且作出了光辉的范例。
《红与黑》念书感悟5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富有才华又身怀野心的青年于连,从穷苦的木匠儿子,一步步踏近贵族阶层的故事,故事里有两个女人人物,是于连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两个人,前者是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年长于连近十岁的漂亮妇人,后者是侯爵的小女儿,玛蒂尔德小姐,一个十八岁的巴黎名媛。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拿破仑战败,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之后,社会等级依然分明,第三等级的人怀念伟大的法兰西皇帝,贵族重掌权利,与第三阶级的矛盾愈加尖锐。于连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能背诵整部拉丁文的圣经,不论是书本还是对话,他都能过目不忘,凭借这个技能,年迈的谢兰神父把他送到市长德瑞那先生家做家庭教师,这是于连改变一生的开始。
于连负有天生的才华,也有天生的敏锐和骄傲,他内心狂热地崇拜拿破仑,那是一个凭借能力可以建功立业的年代,现在已经一去不返。所以他像其他青年一样,开始寻求宗教的庇佑,着黑袍成为教士和神父,这是跨越阶级的唯一之选。然而,出色的才能,姣好的面容,内心的抱负,都注定他没办法寂寂无名地过一生。
于连的两段爱情都是被动的,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善良单纯的人,于连的出现让她首次感觉到异性的吸引力,青春的少年,不同于老公的柔情,她不考虑所有想守护他。玛蒂尔德小姐身边围绕的一直贵族的纨绔贵公子,于连在这类人中间看上去尤为特别,由于他从不逢迎自己,甚至很冷漠,这种反差让她爱上于连。
我试着理解这两段爱情的即将来临,德瑞那夫人对于连而言,是平等的男女朋友,即便身份看来并不是这样,两个人在心灵上是平等的,他们彼此依靠,当这份感情败露,于连不能不离开贝藏松,前往修道院学习,之后去了巴黎,遇到第二份爱情。而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两个人毫无交集,是漂亮的侯爵女儿跨出了第一步,于连从这份感情中获得的认可感超乎想象,来自贵族的垂青,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也让他患得患失,由于一旦失去,就开始怀疑自己。
这两份爱情都是外面的争议越大,当事人反而越坚定,仿佛这才是真的的爱情。不让人拆散,不历程抗争,顺遂地进入婚姻是索然无味的,德瑞那夫人认定这是她心灵的归宿,玛蒂尔德小姐以为这是跨越阶级的伟大爱情,所以不考虑所有地营救于连。
大家都是皮相的奴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个拥有漂亮面容的异性一直被人心驰神往,在市长家担任家庭教师的于连,在侯爵府担任秘书的于连,都是在这种环境里俘获芳心。大家都对异性的好感很敏锐,特别是来自那些大家自己也有好感的人,一旦发现幸运即将来临就迫不及待的接收这份好运,到底这是否于连真的的爱情,我不了解,由于没机会证明。有时大家是别无选择,有时大家是放弃选择,名著里的故事并不被人惊叹,这个年代的爱情也并困难,然而从不见得有什么伟大之处。
于连为何要杀德瑞那夫人呢,可能他看到那封毁谤的信,对昔日的爱人产生了强烈的愤怒,所以策马前往维里埃尔,买了枪并装上了子弹,直到真的见到德瑞那夫人的时候,于连已经开始后悔了,作者说于连在行刑前才发现最喜欢的只有德瑞那夫人,我猜是掺杂了作者的主观意志,明明前几章都在说于连怎么样为玛蒂尔德小姐忧思难忘,已经日渐忘了过去的那段不道德的恋爱。
故事的结局,于连被处以死刑,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生命终结在22岁,死于两场恋爱,也死于对那个年代的绝望,即便于连最后能活下来,也只能更名换姓,去一个遥远的城市终其一生,他的抱负他的理想永远没机会达成,等级规范森严下的法国,允许有才能的青年出现,但不会允许他挤入贵族阶层,破坏既定的等级秩序。
当然,这个故事最主要想传达的意思,我想应该是:姐弟恋是没好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