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法、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教学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与其他有关专业人才的民航高水平特点大学。
第三条 学院全名: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第四条 办学种类: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德阳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四川德阳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以下专业大一阶段在德阳校区就读,大二转回校本部就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航天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应用气象学、大方科学、飞机机电设施修理。
第七条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第八条 邮政编码:618307。
第九条 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afuc.edu.cn
E-M人工智能L:zsk@cafuc.edu.cn 公众号:cafuc_zsc。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方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用原则和手段等重大事情进行民主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高考考试录取期间重大事情的决策。
第十二条 招生处(招飞中心)是学院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一般本、专科招生的平时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需要
第十四条 一般高考考试生须参加当年全国一般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起名字册。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推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策略的省份考生考试报名须符合我院有关专业的选考科目需要,各专业选考科目需要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等种类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具体需要:
(一)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依据飞行练习安排,实行弹性学制)。考试报名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别、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本专业详细情况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查看网址:http://zsc.cafuc.edu.cn/。
(二)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三)交通运输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应满足《民用航空职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考试报名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需要:肝功正常,每眼裸眼视力高于4.0,矫正远视力高于4.8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四)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五)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剖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六)大方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七)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
(八)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修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九)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
(十)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修理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
(十一)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
(十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施修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
(十三)电气工程及其智能化专业(航空电气设施修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
(十四)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五)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六)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七)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八)市场营销学: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九)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十)安全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二十一)消防工程专业: 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二十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三)数据科学与云数据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五)物联网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六)互联网空间安全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七)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考试英语单科成绩高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二十八)翻译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考试英语单科成绩高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二十九)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三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并获得合格。
(三十一)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应聘体检合格,并获得应聘体检合格公告书方可考试报名。
(三十二)民航空中安全守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应聘体检合格,并获得应聘体检合格公告书方可考试报名。
(三十三)飞机机电设施修理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原则上只招男生,不主张女生考试报名,无色盲色弱。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情况需要:我院实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补充规定。依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质特征,对考试报名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见各专业录取具体需要。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根据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实行,逐步提升中西部区域和人口大省高考考试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区域专项计划的推行。保证中国大陆西藏班、中国大陆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括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第十八条 计划用及调整: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低于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及生源水平调控。针对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和《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方位贯彻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依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报名状况,确定调档比率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依据生源情况在相应省(市、区)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中一年级项分值(最高低于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同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推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实行。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一般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首要条件下,依据考生高考考试投档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同分排序细节:1、理科考生根据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根据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依据教育部和民航局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我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根据高考考试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考试总分相同根据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没有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寻求志愿录取。参加寻求志愿的考生高考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需要,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管理软件》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需要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需要的范围内安排专业,不然作退档处置。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2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山东、浙江、江西、陕西、重庆、贵州、河北、吉林和四川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获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一般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高考考试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六章 怎么收费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时,以四川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1166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守卫专业学费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44404920元/年。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1200元/年。
第七章 奖贷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规范,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奖助学金规范。主要有:国家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类(民航工会奖学金、中国民航出版社奖学金、大飞机启航奖学金等);学院出色学生奖学金。
第八章 报到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公告书和学院规定的有效证件,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推行细节》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因故不可以按期入学的,应在报到日期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所在街道、乡镇、当地民航招飞办(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适用)证明,向我院学生处请假,请假时间通常低于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入学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根据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学籍。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处置。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停飞安置及转专业
第三十条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停飞,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转入相应地面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其它专业学生,学院依据社会用人需要的变化,组织转专业考试,符合专业条件且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学院有关规定转入其申报专业学习。
第十章 学生毕业
第三十二条 证书颁发:凡具备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需要,准予毕业并颁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与条件的毕业生,授与学士学位并颁发一般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十一章 招生监督
第三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监督工作,严格实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方法,切实维护学院招生工作的好形象,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学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成本。凡对我院声誉导致恶劣影响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838-5183165。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生效。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招飞中心)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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