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五种状况:
货主需要放弃货物或将其改为转关货物等终止在当地办理正常报关手续经审批赞同的;
经批准更改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货名、单价及进口报关单毛重、运输工具、提单号等栏目需重新报关的;
误核他人许可证、征免税证明及加工贸易手册及进口舱单的;
全部货物未出口的退关货物;
其它因程序缘由只能删除的。
删、改单应向现场海关提出申请。
报关单审核的重点
报关企业在向海关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或向现场海关交单前,应该对申报的电子数据及随附单证做必要的审核以提升报关水平,便于迅速通关。其工作步骤就是审核申报内容及其有关单证是不是满足海关规范申报的需要。
报关单审核的重点
报关企业在向海关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或向现场海关交单前,应该对申报的电子数据及随附单证做必要的审核以提升报关水平,便于迅速通关。其工作步骤就是审核申报内容及其有关单证是不是满足海关规范申报的需要。
第一应依据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需要及报关单填制规范对申报的报关单数据进行有重点的审核,审核数据的合理性与规范性,各数据项之间及审证提示信息与报关单数据项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具体内容如下:
进出口口岸及口岸与运输方法之间的逻辑关系。进出口口岸是不是为货物最早进口或货物最后出口的口岸;进出口口岸与运输方法是不是对应。
收发货企业、区域及其与贸易方法、产品名字之间的逻辑关系。进口是不是为货物用地的区域代码;出口是不是为进货渠道地区域代码或名字;收发货区域与贸易方法及货物属性之间逻辑关系是不是正常。
运输工具和提单号。审核运输工具和提 /运单号是不是均已输入;运输工具与口岸类别及运输方法之间逻辑关系是不是正常。
贸易方法。贸易方法与征免性质、经营企业、商品的基本属性及征免规定间逻辑关系是不是正常。
许可证与其它监管证件。许可证与其它监管证件是不是符合海关证件监管需要;证件与贸易方法及商品的基本属性间逻辑关系是不是正常。
成交方法与运保杂费。进口组成 CIF价格所需的各数据项内容是不是录入齐全正确;出口形成FOB价格所需的各数据项内容是不是录入齐全正确;当运费、保险费及杂费标志为1时,所输入的费率值有无过高或过低的状况。若有,是不是是正常状况。如运费、杂费是不是高于30%,保险费是不是低于0.1%等;当运费、保险费及杂费标志为3时,成本币制和金额是不是合理;当运费标志为2时,所录运费单价及币制是不是合理;杂费正负值的输入是不是与海关计算进出口产品完税价格的需要相一致;进口成交方法为FOB时如无保险费,应审核该报关单是不是为转关运输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