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什么作文
初中一年级正是好奇心比较重的年级,可能会在顷刻间发现某些让人惊叹的东西。下面我们给大伙带来我发现了什么作文。
第一篇:
其中考试后的一个中午,我像平常一样回到家里,此时屋里的竞极了,只见母亲冷冷地坐在沙发上,看见我回来了,她仿佛找到了出气筒,铁着脸狠狠地说:看你的卷子。
我忐忑不安的拿起卷子,呵,还很好,90分,这在我班已经是名列前茅了。我满心欢悦的浏览者卷子,忽然发现我们的入门知识还很好。这要感谢语文老师严厉的需要,其实天天的听写也非常重要,只有如此,才能把入门知识学会结实。我继续的浏览着卷子,我又发现我们的阅读能力真的有了非常大的提升,阅读分数就是最好的证明。过去有一阶段,我为阅读而烦恼,这是母亲耐心的给我解说,为我树立了自信,从那时起,大家母子两个天天研究一篇文章,母亲教我很多阅读的好办法,我也非常专心,都铭记在心,没想到这次考试我运用了这部分办法,成效还很好。
我正洋洋自得,母亲生气地说:看你的作文吧。我翻开卷子的背面,霎时我吃惊了,34分,我就像当头挨了一棒,这是我初中以来最低的一次考试。我真的有点自惭了,近期不仅仅是为了躲避母亲的唠叨,还是为了革新,我一个人写作,从不让母亲指点,最爱编故事,这不作文中的故事就是自己胡编的,目前看来真是可笑,缺少真实,空洞。废话也不少,没明确的中心。此时在痛苦的思绪中,我终于顿悟了:写作文就是写自己身边人和事。
知晓了语文分数后,我便急切地想了解我的英语分数,期望能在这方面获得好成绩。好奇心的驱使我来到了办公室,英语老师满面笑容地说:你考了95分。刘老师常常就是温和,即便你再不好,她也不发怒。她的笑容怎能扶去我心头的一丝愁云,特好像看出我的不爽,仍温和地说:我发现你太粗心了,真是不该。他继续的翻看我的卷子,语重心长地说:我还发现你最惊不喜欢回答问题了。我沉默无语,但刘老师对试题的概要,我都铭记在心。
是啊,以后还要面临无数次考试,其实分数是次要的,要紧的是要对考试一试卷的剖析、概要,药掌握发现我们的成绩,更要找到我们的不足。
第二篇:
在我告诉大伙我的发现之前,先卖个关子,给大伙猜个小谜语:周身黑漆漆,大小像饭粒,嗡嗡飞呀飞,专把细菌传,你若想捉它,倒还困难。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非常简单。对了,它就是苍蝇――与吸血鬼蚊子等齐名的`四大恶虫之一。要说我的发现,其实也非常简单。
苍蝇长着数以千计的复眼,它们使苍蝇们如鱼得水,如虎添翼,由于如此一来,它就可以发现自己四周近360以内的几乎所有东西,就算是极小的移动,它也能知道。这就是为何苍蝇比蚊子更难应对的重要原因。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苍蝇特爱在油腻的东西上爬来爬去,仿佛是在取食。假如你家做了些油腻的菜,朝天花板上看,你会发现,一大群不速之客正潜伏在天花板上,其中一部分不时地徘徊,等你吃完后它们再群起而攻之。你想,目前天气较冷,苍蝇们都饿着肚子,很不容易发现一盆美味佳肴,它不去揩油,更待何时啊?要知晓它们的IQ可不低呢。
我借助苍蝇的这一特征,想了一个灭蝇的巧妙办法:在一根麻绳上涂上些肉汤,再加上点糖,不就成了苍蝇们梦寐以求的大餐了吗?你仅需把它挂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耐心地等到半夜,由于此时正是苍蝇反应最慢的时候,你必然会发现饥肠辘辘的苍蝇们密密麻麻地歇在绳子上,正享用着它们的最后的晚餐哩。这个时候,你只须偷偷地把一个大塑料袋子慢慢往上套,然后忽然扎紧袋口,猛地拽下来。哈,这部分可怜的馋嘴鬼这个时候才会反应过来,一窝蜂似的在袋子中垂死挣扎,这个时候你的灭蝇任务就基本完成了,下面就开个采蝇大会庆祝一下吧!
如何?我的小发现的确非常实用吧?假如你也手痒痒,想做点灭四害的好事,可以也来试一下!
第三篇:
童年是多姿多彩的,我的童年也不例外。以至于目前想起来,都要笑破肚皮! 记得刚上学时,我还是个不懂却又装懂的孩子儿。
有一次,我从电视上知晓了人参这个词,并且知晓人参的颜色是土黄色的,形似个人,有时上面有泥土。人参能治病,是一种珍贵药材。我还从动画片中看到人参能长生不老,救死扶伤,便真的相信人参有这种本领。 第二天,我去找表姐玩。大家商量了老半天,最后终于决定玩家家酒。她负责煮饭和炒菜,而我则负责买菜。
我提着一个蓝子,来到了一个杂草丛生的地方,随手摘了几片叶子。即使是买菜了。 我看见了一些一寸高的杂草,正想摘它们的叶子,但转念一想:还不如整株都摘,省得麻烦!于是,我用力一拔,杂草连根拔了起来。咦?这不是人参吗?只见杂草的尾部,是土黄色的,形状也有像人,还有对!上面还有泥土。条件都十分符合,一定是人参! 佳佳姐姐,过来一下!我大声叫道。表姐闻声赶来:啥事?你看,我发现了人参!我十分兴奋地说道。表姐接过一看,再听了我的讲解后,说:是有点像,只是人参可没那好发现。我振振有词地说:虽说极少人发现,但也有人发现啊!可能大家就是发现人参的人。表姐半信半疑地说:那它如何没手脚,就有头和身子而已?由于它还没成形嘛!我学着电视上的口气说,还有,你有没听说过,菜是越嫩越美味,这人参也一定是如此。目前还嫩着,快拔多些。我一脸的稚气,但姐姐还是被我说服了。我好似发现了新国内一样,不,比发现新国内还开心,一下子摘了好多。于是,便开始做菜。
做完了,我想起人家说马肉全席,是指全是马肉,那大家做的,全是人参,就叫人参全席吧!我把想法告诉了表姐,她听了,也拍手叫好。姐姐,你先吃。要知晓吃了人参可以长生不老。我兴奋地说,但当大家闻到那涩涩的味道时,都不敢吃。 过了几年,我从书里知晓我发现的那个叫根,并非人参。好险!那时玩过之后不太在乎,假如当时告诉了其他人,还不笑掉大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