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学网整理了关于2022年辽宁盘锦中考改革策略,期望对同学们有所帮,仅供参考。
8月18日,盘锦教育局发布《盘锦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推行策略》,该《推行策略》从2021年秋天开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行,2019级和2020级初中学生仍按《盘锦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推行策略》(盘教发〔2017〕29号)实行。
盘锦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推行策略
为落实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盘锦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依据《辽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推行策略(试行)〉的公告》(辽教发〔2021〕49号)的内容和需要,在经过四年的全省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拟定本策略。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进步需要的各类人才。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构建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规范。遵循学生身心进步规律和教育规律,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方位进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基本原则
1.坚持五育并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决克服重智育、重分数等片面办学行为,将体育、艺术和劳动教育纳入中考评价范围,继续强化实验操作及外语听说应用能力测试,促进学生全方位进步,健康成长。
2.积极稳妥推进。依据全省统筹安排,全市统一推进,依据实质状况,稳妥推进改革手段,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使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工作有机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分步渐进推行。
3.确保公平公正。加大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健全规则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3、考试安排
1.科目设置。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
2.考试内容。依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策略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需要,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质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大对学生独立考虑和综合运用所学常识剖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降低单纯记忆,机械练习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考试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低、中、高中三年级档,分值比率为7:2:1。
3.考试方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的方法;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按《盘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说明》(盘教发〔2019〕9号)和《盘锦教育局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关于综合实践活动等三门考查科目推行建议的公告》(盘教发〔2019〕10号)需要,由各校组织推行。
4.考试组织。命题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方法进行。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含实验)、化学(不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科目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命题,各市统一组织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由各市根据省统一拟定的考试策略组织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及考查科目等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安排在学生初二学年末进行;其他考试安排在初三上学期或下学期进行。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原则上安排在每年6月底进行,具体安排由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结合实质状况当年发文公告。
5.结果表达。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值790分。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以等级方法呈现;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以合格不合格两种方法呈现。
6.成绩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用于录取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计分科目和非计分科目组成。
(1)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
(2)非计分科目:所有普高录取时,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需达到C等级及以上;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均需要达到合格。
4、招生录取
1.坚持正确的招生导向政策。继续实行全市优质普高指标到校政策,通过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地区内初中的方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进步。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同意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术人才奠定基础。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手段。
2.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继续根据《盘锦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推行策略(试行)》(盘教发〔2017〕29号)的有关需要,拓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结果中有三项及以上为C等级或一项为D等级的学生,不可以考试报名盘锦高级中学、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身心健康项为A等级的学生,准予考试报名体育类专长生;艺术素养项为A等级的学生,准予考试报名艺术类专长生。
3.加大考试招生管理。继续健全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编制方法,依据地区内学校布局,适合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实行。完善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纳入普高招生平台,打造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需要,严禁违规跨地区和擅自提前招生,预防恶性角逐,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4.健全考试招生信息公开规范。准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同意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健全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打造责任追究规范,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认识,打造完善领导机构,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的组织与推行工作。
2.完善保障机制。加大考试机构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基本能力建设;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高中阶段学校考考试题目库建设;拓展试题评估和剖析,提高考试命题水平和水平;严格实行考试题目命题、试题印刷与运送,试题与答题保管等环节的保密需要,确保考试题目、试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