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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书的作文

   日期:2021-05-10     来源:www.zhixueshuo.com    作者:智学网    浏览:329    评论:0    
核心提示:有关念书的作文6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大伙肯定非常爱念书吧!下面是我们为大伙采集的关于有关念书的作文,欢

有关念书的作文6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大伙肯定非常爱念书吧!下面是我们为大伙采集的关于有关念书的作文,欢迎大伙阅读!

有关读书的作文6篇

  篇1:念书的乐趣

  一提起书,那我可有话说了,由于我从小就生活在书的海洋里。书,对于大部分人来讲,都会厌倦书,一念书,就会变得头昏眼花,书中那凌乱难辨的人物关系,复杂繁琐的故事情节,都是人厌烦。而我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幽深人静的小树林,沏上一杯浓浓的绿茶,品着茶香,感悟书蕴,那是一种多么美的境界啊。

  我从小就喜欢念书,从一二岁就听母亲给我讲的《格林童话》。我那时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母亲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都非常乖的细细品味这个故事的曲折故事。每当母亲停下的时候,我都不高兴,便缠着母亲给我讲。再大一点,母亲就陪我看一些带小插图的小故事。

  长大一点后,多少认识点字之后,我就开始囫囵吞枣得看着拼音读一些《寓言故事》、《唐诗300首》之类的东西。也就是如此,我的小世界也开始光芒四射起来。

  等到高年级的时候,我开始迷恋上了那些著名作家写的世界名着,并且,也能从中读懂些什么东西:譬如像《童年》可以被人们感觉到运势的折磨。然而,却可以在痛苦的条件下创造出火花。像《钢铁是如何炼成的》:将一个革命战士战胜病魔、永不掉队的英勇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读到他们艰难曲折的时候,我都会不由自主的融入故事的情节中去,陪主人公一块感受喜怒哀乐,一块同舟患难。那个时候就是我感觉最最快乐的时候了。当我读懂一本书的意思是的时候,我就会感觉到念书的乐趣。

  每一次,当沉重的作业压在我的肩膀上的时候,我都选择看上一段时间书,然后再去写作业,由于念书可以陶冶大家的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念书,才能更好的进步。由于念书可以丰富大家的常识。“读一本好书,就是和很多高尚的人谈话”由于念书可以给予大家生活的启迪。

  我倡导大伙多多念书,就像冰心奶奶说的:“念书好,好念书,读好书。”假如你爱上念书,那样,你身上将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清香,那就是书的香气。但愿你们可以用把这种香气传递到世界的每个角落。

  做念书之人,享念书之趣。

  篇2:念书是一种享受

  品尝书本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阅读让生活充实”,在不一样的心理下,可以选择翻阅情调各异的文章。悠闲时可以赏析一些清雅脱俗的小品或散文,刚烈时也可朗读几首豪情奔放的诗词,再不然,在阅读了一大堆西方的名著之余,也可以顺手拈来一本《张爱玲小说集》,尝尝倾城之恋的滋味,又或者找来《余光中诗选》,洗刷一下呆滞的脑袋,甚至是博益的“书仔”也会合胃口的。总而言之,正是“于书无所不读,凡物皆有可观”。

  生活与书本,书本与生活,两者对爱念书之人来讲,是分不开的一回事。人与书的关系是很密切的,因人的精神食粮可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试问一个有风韵的念书人又怎会沉醉于浅薄晦涩的书中呢?什么样的人,便会看什么样的书;相对地,看什么样的书,便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可能不是个定律,但也有它的道理。今日,在这种繁忙的工业社会里,人如果没一点文学修养做底子,一味追求时髦和偏向物质的享受,张口闭口都是钱,南来北去都是房屋、股票,问他莎士比亚是何人也?则哑口无言。这种满身铜臭的人,充其量只不过语言无味,而且可憎的“空心一族”而已。

  古诗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修养精湛,表目前外自是雍容的气度,出俗的谈吐,脸上洋溢的亦是灼人的光华(用“灵气逼人”一句不算夸张吧?)还记得美国前总统林肯曾说:“一个人到了四十岁将来,就应该为我们的脸负责。”

  为何有些人上了年龄,虽然是头皤齿豁,满脸布满岁月沧桑,但在那填满生命中的悲酸欣喜的容颜,却是一派安然,慈祥和无边的笃定?但有一些却又是一副猥琐不堪的容颜?这无他,日日端为衣食谋,却不知多读念书,充实充实自己,因此离开学校的日子愈久,就愈是语言无味,愈是面目可憎了。相对地,书乡浸淫日久,则胸次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风韵优雅,此即“书卷气”之谓也!固然,大家不必强调中国古时候名文人黄山谷说的:“3日不念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但假如穷年累月,一襟风尘,满面烟火,人就真的是俗不可耐的。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讲,看书就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书乡浸淫日久,则心胸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风韵优雅,此书卷气也。

  篇3:我爱念书

  从咿呀学语开始似懂非懂地翻小人书,到我就被里面精彩的插图所吸引;记得4、5岁时,天天睡前母亲都捧着童话书给我讲故事,书里的童话故事仿佛有魔力,把我带进了奇妙的童话世界·;上学之后,我渐渐能读一些中外名著了,感觉书带给我前所未有些快乐,她就像一位朝夕相处的朋友陪在我身边,喜怒哀乐的每一天都静静相随。

  我喜欢念书,上卫生间看,公交车上看,枕头边摞着几摞书,以便我早上睁开双眼后和晚上睡觉前就能顺手“牵”书,真的是如古人“厕上,立刻,枕上”,都放不下书。母亲哭笑不能,戏称我为“小书虫”。

  上个星期天,我照常坐车去兴趣班上课,路上又拿出了看了一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作者生动的描写让我啧啧称奇,竞然忘了到站下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突然一个急刹车,司机叔叔大声叫道“终点站到了!”我抬头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车上只剩我和司机叔叔两个人了,哎,一看时间,估计人家都快下课了。真是贪书误事啊!

  虽然有时会贪书误事,但书带给我更多的是快乐,让我获得了更多的常识。

  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了大家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从辉煌的古时候文明到水深火热的'近代磨难,从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到意气风发的跨世纪,祖国妈妈的历史折而厚重;《三国演义》中的张飞,性格耿直,力大如牛,对刘备忠心耿耿,可美中不足的是他很贪杯,酒后对属下非打即骂,致使自己被自己家里兄弟所害;关羽虽被后人尊为武圣,但他太过傲慢,一听好话就飘飘然,低估其他人的能力,结果走麦城,失荆州,一失足成千古恨!《我要做个好小孩》一书中,金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金铃逗得失笑,她那不拘小节、鬼灵精怪的样子跃然纸上,她的童年充满快乐,过的更是充实……是的,念书不只增涨知识,带给我快乐,更让我拥有智慧,健全自己。

  来吧,和我一块做个“书虫”,在书的世界遨游!

  篇4:念书,我的快乐之源

  念书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对于爱念书的人一但读上就被人无法抗拒,没办法放弃念书,想被人读到天涯海角。有人说:“生活最深最平和的快乐,就是静观天地与生活,慢慢品味出它的和谐与美。”静下心来,翻开书本,那些沉积的墨香一点点溢满空间,那些尘封的快乐一点点打开。念书真的非常快乐!

  到了初中,大家有七门功课,然而我最喜欢读的功课是历史和语文:我喜欢读历史是由于我想了解大家中国开国五千年以来的辉煌和耻辱。我要以大家国家的辉煌引以为豪,将大家国家的耻辱铭记在心;读语文是由于我想了解大家中国的文化基础是多么的雄厚,唐诗宋词是多么的被人陶醉,大家中国有多少领先于世界前列的文化。

  歌德过去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是的,读好书,就像结交了良师益友,使我收获颇丰;读好书,就像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使我心旷神怡;读好书,就像找到了快乐之源,使我领悟到开心的真谛!

  有人说过:“生活是没意义的,但你需要赋予它一个意义。”而我也就一直想着人活着做什么?因此我认真的探寻每个理由,让生活开心的理由。因此我找到,是念书,也正是这样,我不再烦恼,不在埋怨。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往今来,不少诗人和学者都陶醉在书中,感受着念书带给他们的欢乐,像蜂蝶飞过草丛,像泉水流经山谷。念书生活恰似一副流光溢彩的画页。书对我来讲是极其要紧的,由于它可以带给我常识和欢乐。

  书,是我进步的阶梯;书,是我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我想法和创作的源泉;书,是我前进的马达;书,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是我日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书,就像一台吸尘器,除去了大家灵魂中的污点;书,就像我的知己,伴大家走过日常的沧桑。我爱书,更爱念书,书是我的快乐之源,将使我一生受用不尽。书,我的快乐之源,将伴我一世……

  篇5:我念书我快乐

  “念书使人进步,念书使人快乐”。大伙不可以只拘束于课本里,也要常常读一读对自己有益的课外书。我近期就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木偶奇遇记》主人公的名字叫匹诺曹。是个木偶。

  匹诺曹是一个老人做出来的木偶。在匹诺曹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他非常爱玩,常常逃学。他也非常调皮,为了看戏,用他父亲的外套换来的书本卖掉去看戏。当时,他只为了玩,却忘了没外套的爸爸……他经历了很多的困难,曾被戏剧厂老板捉过、变成过驴子、被鲨鱼吞过……但从鲨鱼嘴里出来将来,他开始用功学习。终于,他变成了一个真的的小孩。活泼纯真无邪的匹诺曹爱说谎,但每次说谎过后,鼻子就不由自主地伸长。有一次,他一连撒了几个慌后,鼻子长的让他动弹不能。由此,我陷入了深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难免会犯如此或那样的错误。不光大家会犯了错误,就算是名人也会犯了错误。

  当匹诺曹有了5个金币的时候,他想起了我们的爸爸。想给爸爸买个外套,可后来他听信了狐狸和猫的话,以为种金币可以收成一个金币树。而让人骗走了金币。

  等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感觉匹诺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小孩。看到我们的爸爸掉下海立即跳了下去救他。为了能让父亲天天喝上一杯热牛奶,甘愿天天提两百桶水去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了买新衣服,用买衣服的钱去买药。他掌握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的的男子汉。

  我读完这本书时,了解了:成长过程中犯了错误可以算是正常的,只须敢于去改正错误,就是一个好小孩。假如为犯了错误而不敢承认蒙混过去,虽然在家长心中是个好小孩,其实你是呆了一个叫“虚伪面具”的“好”小孩。正真的好小孩不会说谎,只能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剖析,为自己所犯的错而悔恨。

  篇6:我喜欢念书

  我最喜欢的作家要算是张爱玲了。对她,我有莫名的感情。我应该离她非常远,可她却非常是真实地常常站在我的面前。那种表情冷漠。

  认识她的开始并非由于她的作品,而是那张充满异艳的照片,那时的她青春焕发,头发微卷,身穿一套华丽的衣裳,头轻轻向上昂,那样骄傲不羁,在那种年代如此的表情应有不一样的故事。我赏析一个女子拥有如此的表情。这张照片告诉我,这不是个一般的女子,她应该有她所值得傲慢,有她放纵不羁的权力,有她独特的个性。在那个年代,如此的女子值得一看。于是我便知晓了她——张爱玲。

  一直以来我并不知晓她的显赫家族,也不了解她的感情纠葛。对我而言,张爱铃只不过一个拥有独特质格离我不远的女子。她没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她只不过一个女子,偶尔写写文章,从她的双眼看来的世界,有她独特的味道。我喜欢从她的双眼去观视那个世界。那个我没办法亲身经历过的世界。

  最喜欢她的散文,那种独有女性的见地去审视的大千世界,那种冷漠的表情,好像就出目前我的面前,然后轻轻一笑。不知她到底是轻视还是骄傲。有时我会想,她凭什么那样冷漠,她凭什么那样超然,她凭什么站在那个彼岸看着这里的喧闹冗杂。她到底凭些什么?

  只不过,虽然那样喜欢她,但真的读过她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那个被黎明,张曼玉演绎的《半生缘》我却全然不知其内容,还有那些非常负盛名的作品。听说,台湾把很多张爱玲的作品都搬上了银幕,我不知晓是不是买座,是不是叫好。只不过,那是她的故事,她对世界的怎么看,那些人的喧闹、娇情都是毫无关系。懂她的人,会默默看着她的任意,她的纵情。

  或许我不应该说张爱玲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对她的作品并不熟知,也并非为她的灵气所吸引。我只不过赏析她的个性,想去知道她,想了解她的世界为什么那样荒凉,她的表情那样冷漠。我只不过想通过她的文字知道她,她想象中的世界一直折射出她的世界。我只不过由于赏析她转入而赏析她的文字。那可谓爱屋及乌了。

  我心里的张爱玲张扬而不露声色,灵气而充满荒凉。我想看清她的所有,却只有一片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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