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三和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一般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质状况,拟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名:宝鸡三和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651。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种类:全日制民办一般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证书类型:国家承认学历的一般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址:宝鸡宝平路14公里处;邮编:721301。
第七条 咨询电话:0917-3973255 、3973256 传真:0917-3973193。
第八条 学院网址:http://www.sxshxy.cn。
第九条 宝鸡三和职业学院是由陕西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备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一般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93年,校园占地面积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1.9万平米,教学仪器设施价值3700万元,图书馆藏书10万余册,电子阅览室藏书20万余册,能容纳万名学生拓展教学、实训等活动,教学、生活和文体等设施一应俱全。
办学29年来,学院累计培养各类技能型人才5万余名,其中3万余名护理专业毕业生已安置于部队医院及医疗机构工作,被社会誉为军护摇篮。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年轻人创业培训基地、陕西文明校园等称号。
学院以办人民认可的职业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素质教育与技能培养并重。学院下设三个二级分院:医技学院、航铁学院和管理学院,现在开设三年制全日制大专特点专业:护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等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招生处、教务处、党委办公室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情,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实行状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推行监督检查等。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拟定的录取政策,组织推行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