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偶像作文
在平常的学习、工作或日常,大伙对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备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所见过的作文是哪种呢?以下是我们为大伙收拾的写偶像作文,期望对大伙有所帮。
写偶像作文1
夜晚的天空很干净,一颗星星都没,只有月亮在散发着惨淡的微光,一阵风吹过,树木“张牙舞爪”,像阴魂不散的鬼魂。
风穿过窗户,重重地打在我身上。很冷,台灯微弱的灯光并没让我感到温暖,而是像一种对乞丐的施舍。桌上的数学题像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让我在山脚下彷徨徘徊。时间在流失,时针日渐指向12点。草稿画满了整张纸,已经尝试了不少策略,我想要放弃了,可数学老师的“威胁”让我不敢停下考虑的脚步。“如何一直少一个条件呢?”我抱怨着。开始想是否我上课没听讲。我飞速拿起笔记本翻开,想看一看上课的笔记,“咣当”一声响,吓我一跳,我低头一看,是历史书被我不小心碰到地上了,那翻开的一页,显眼的映入我的眼帘,司马迁,我心中的偶像,我捡起书,默默的看着司马迁的插图,再一次陷入了司马迁的故事中。
司马迁,原本是朝廷里的一个官员,由于诚实的为战败的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惹怒汉武帝,汉武帝在盛怒之下,觉得司马迁胆敢给一个卖国贼求情,需要问斩。司马迁为了完成爸爸的遗愿,忍着内心巨大的痛苦,在死与宫刑之间,选择了宫刑,由于他不可以死,他还有要紧的事情要完成。遭受了痛不欲生的宫刑后,他失去了男性的尊严,精神和肉体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承受的折磨,他被众人指指点点,大家说他不是男性,他的对手幸灾乐祸,说他是贪生怕死之徒。宫刑之后的他哀叹: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每每坐到家头,就精神恍惚,出去将来,不知晓往哪儿去。"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一想起同意宫刑的痛苦,脊背上的冷汗立刻就渗出来,把他的衣服,背部的衣服全部给浸湿了。他肯定多次的为自己辩护,多次绝望地大叫,可周围的人都只不过冷漠的看着他。他一瞬间感觉自己是多么地软弱无力,只能任由人将他拖入牢房。但他没放弃,他想起了他爸爸交给他的重任,撰写《史记》,他临近崩溃的心又多了一份坚定。人在绝境中能爆发源于己的潜力,而这份潜力造就了他强大又坚硬的内心。他忍辱负重,《史记》的一字一句都是他咬着牙写出来的,他明确了我们的方向,一步步地往前走,尽管路途多么险恶。
他在我眼里才是真的的男性,无比高大,想到这里,我不禁为司马迁的坚强所感叹,又对想要放弃的自己感到厌恶,我的痛苦和司马迁的痛苦相比,又算得了什么。我展开试题,加快了考虑,不可以放弃,脑子像生锈的齿轮抹了润滑油一样运转,我终于拨开了云雾,看到了通往山顶的路,我飞快地跑上去,享受山顶的绝美的风景。
我的偶像就是你,司马迁,当我想到以后的每个日夜都会这般辛苦,但我绝不退缩,我要如你一般坚强,认定目的不放弃,虽然我仍然在风雨中,但我坚信终有一天我能和你一样看到最好看的的彩虹。
写偶像作文2
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人要乐于且擅长向他人学习,取长补短才能不断健全。固步自封、骄傲自满是没好结果的,相信这一点是不会有人反驳的。然而,目前有人指出崇拜偶像就像原始社会中崇拜图腾一样,是返祖,是倒退,是绝不可取之举。
难道崇拜偶像就绝不可取吗?谬也!
原始社会中,人类面对自然的所有异象都惊惧畏怕,却又没办法讲解其中的道理。于是为求得心中的安慰虚构出神力,供奉圣物,期望求得庇护,图腾崇拜便是其中的一种。
然而放眼现代,科技发达,社会兴盛,文明与理性占据主导。大家重视常识,进步个性,探求真理,难道还会被这样随意地震慑蒙蔽,肓目屈从吗?
再者,崇拜是包含了赞美、敬仰、模仿、学习和进步多方面原因一个总汇。既然主张学习,就势必会产生崇拜。这是学习深入到一定量后,对所探究的事物的奇特、美好所产生的发自内心的赞叹和渴求。
于是话又说回来了,社会进步了,大家的思维也开阔了,所崇拜的东西各有不同。如果是崇拜一些知名伟人、学者或是大众公认的像感动中国里的品德高尚的人,想来也不会引起非议。然而争论就是,若是青少年崇拜偶像呢?
诚然,在这个文化百花齐放的年代里,确有一些偶像带有不听话或是颓迷的色彩,这将不利于青少年积极健康的成长。但有一个主流摆在那里,无论怎么样被大力倡导的都不会是带有消极影响的那少数偶像。既使在当年超女红透半边天的时候,都有少年粉因喜欢周笔畅作为“笔迷”而努力练字以求不为此丢了偶像的脸,令爸爸妈妈感叹之前多少劝导都不如偶像的魔力大
这样来看,不可取的绝不是对于偶像的崇拜,由于崇拜是固有些,偶像也有很多好的影响可以挖掘。真的应该关注的是青少年崇拜什么种类的偶像,是不是可以足够理智地对待,又可以在这种崇拜中做些什么利于自己的进步。这绝不会是一种倒退,相反的,发现他人值得赏析和景仰的方面并将其用途于自己,难道不是一种积极进取的体现吗?大家追求漂亮独特的事物,那样对于偶像的喜欢即使有一部分来自于面貌身材,不也是对美的赞美和追求吗?如果是因此愈加重视个人的形象,并且有理性一直把握着尺度,也未必不利于自己的成长。
总之,有的事物的好坏有时便好似祸福相倚通常是可以转化的,不可妄下定论,决断专横。崇拜偶像不肯定就和崇拜伟人有非常大不一样,只须都能从中汲取力量,都能由此充实自我,又何必拘泥于对象。最主要的学会权在于自已。
只须自已够理性,不盲从,有选择地崇拜偶像,学习积极向上的一面,崇拜偶像就同样是值得倡导的善举!
写偶像作文3
在很多人的眼里,明星是耀眼而又众人仰慕的,我也过去这么觉得。
一次偶然的采访,却多多少少颠覆了我的看法。
12月5日晚上9点30分,我以晚报小记者的身份与一位少年明星进行了对话。
说起《家有儿女》,估计每一个小孩都会手舞足蹈,由于大家太喜欢剧中的那三个小演员啦。张一山,由于成功扮演了“刘星”这个古灵精怪的角色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前不久,他到厦门拍摄新片《篮球公园》,扮演一个酷爱篮球的“九零后”少年。
得到采访张一山的机会并困难,大家等了几天才匆匆与他见面。在酒店的客房中,张一山穿着橙色短袖T恤,黑色裤子,随意地坐在沙发上,就像邻家哥哥。
由于大家都属“九零后”,话题由此展开。张一山感觉“九零后”都比较敢说敢做,非常有激情,非常阳光。说起《篮球公园》,张一山露出他的招牌笑容。他曾在《NBA制造》中主持《一山说球》栏目,对于NBA球员十分熟知,是个不折不扣的“NBA粉”。
他说,《篮球公园》给了酷爱篮球运动的自己一次机会,可以在观众面前大秀篮球技艺了。不过,他说自己只不过依据自己的能力和特征来打篮球,而不是盲目模仿名牌球员的动作来耍酷。他曾梦想成为NBA的球员,但无奈条件不够。“我个儿太矮咯。”说这句话时,他的脸上携带一丝调皮,那是大家最熟知的“刘星”的神情,这也是最真实的张一山。
都是学生,当然不能离开聊学习。
在所有科目中,张一山最喜欢语文。“还有呢?”小记者追问,他想了想说:还有体育、音乐都比较喜欢。
问起他是如何做到既不误了上课又要拍戏时,张一山有的无奈地说,只能借助拍戏间隙自己看书自学,回家后再请家教补习。“这要花很大一笔钱呢。”他说。
今年已经高中二年级的张一山,有意向影视界进步,他期望能考进中戏或北京电影学院深造——毕竟,要有更好的进步,需要系统的学习。当被问及将来的职业走向时,张一山说:“就像演奏乐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音调,我只选择我喜欢的。”一句话,道出他对演艺道路的执着与追求。以后的他,期望能成为何角色都能演的演员,也非常想拍动作片。下面,他大概和偶像成龙合拍一部数字电影,片名为《探寻成龙》。
问张一山是喜欢日常的自己,还是“刘星”呢?他直率地表示:“都不喜欢。我不喜欢在戏中的生活,也不喜欢目前的生活。重压太大,我感觉非常累。”
这是句实话,在短短的采访过程中,他脸上掩饰不住的疲惫,这种疲惫本不该是17岁的年龄应该承受的。他努力克制我们的疲态,尽力满足大家的需要:签名、合影,在给我的留言中他写道:每天高兴,一生幸福!
采访结束了,但张一山略显孤单疲惫而又无奈的背影,却久久使我不可以释怀。在褪尽浮华之后,他还能做回真实的自己吗?但愿吧,我祝福他。
写偶像作文4
她是哪个呀?有四十多岁了,长得虽称不上漂亮,但也算还行,不高不矮的身高,乌黑发亮的头发,圆圆的脸,脸色有点蜡黄。她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偶像。
母亲不会打扮,不会跳舞,也不会唱歌,可她有一双巧手。小时候的我,最喜欢牵着母亲的手,由于母亲的手是那样的温暖。还记得那时候的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搬张小椅子坐在母亲的旁边,看母亲用那双细柔纤巧的手织毛衣。她一织起毛衣来两只手就像梭子一样快,让人眼花缭乱,不大会儿毛衣就织好了一大半。那几年,一到冬季大家姐妹两个个都会穿着母亲给大家织的毛衣上学,同学们都非常羡慕大家有一个能干的母亲。每次听到有人夸赞大家的毛衣漂亮,母亲的脸上总会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可伴随年龄的增长,慢慢的母亲织的那些毛衣在大家的眼里变得厚重、单调起来。大家也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喜欢穿母亲织的毛衣,每次母亲把织好的毛衣放到大家面前时,大家一直你推我让,大家都不想穿。父亲也对母亲说:“目前街上卖的毛衣既好看又实惠,你就别费那个心给她们织了,这既浪费时间又伤双眼。”可母亲却固执觉得我们的织的毛衣比街上卖的更保暖,所以她还是像往年一样一入秋就开始为大家织毛衣,但她织的毛衣都被放到了衣柜最深的角落里。
冬天的一个早上,因为起床晚了,担忧迟到,我漱了漱口,背好书包,随手抓了一个包子就往外跑,母亲拿了一件蓝色的毛外套追了出来,“天这么冷,把这件毛外套穿上吧!”我一看那件母亲自己织的毛外套又难看又厚重,我可不想穿着它去上学,我边跑边说:“不穿了,我就快迟到了。”说完我把毛外套一扔,飞快地跑出了家门。路上,树叶哗哗作响,黄沙满天飞扬,刀似的风刮着我的脸使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心里有的后悔没听母亲的话,可目前回去准会迟到,无法只能硬着头皮走了,快进校门时,我忽然听到了一个熟知的声音在叫我:“利利,等一下!”我转身一看,是母亲,她急匆匆地跑过来,手里拿着的那件蓝色的毛外套,在寒风刺骨的冬天看上去格外耀眼。我急忙迎上去问道:“你如何来了?”,“你这小孩一直丢三落四的.,这么冷的天穿这么少,如何受得住呢?”母亲责怪地说,“快把这件毛外套穿上!”说着她帮我套上了外套。看着母亲那布满皱纹的饱经风霜的面庞,我突然感觉心头一热,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了出来。母亲整天为大家操劳,可我还嫌弃她织的毛衣厚重不漂亮,惹她生气,我后悔极了。这个时候,母亲已经帮我穿好了衣服,又给我拉了拉衣领说:“别耽误了上学,快走吧。”说完她转身离开了。
当大家早上匆匆忙忙地从床上爬起来时,是母亲为大家做好了可口的早餐,当大家携带一身疲惫回到家时,是母亲为大家筹备好洗澡水,当大家为了学习而挑灯苦读到深夜时,是母亲悄悄地在大家的书桌上放上一杯热牛奶,母亲就是如此含蓄地表达着她的母爱,一点一滴地倾注她的温存与宽容。这就是我的偶像,我的母亲,平凡而伟大。
写偶像作文5
过去有人说过:当你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的时候,请你想想,当初是什么,叫你坚持到目前。
我也曾无数次地考虑过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力量能支撑着我走到目前?
目前,我终于了解了,是信仰。
这信仰,来源于五年前的一场奇妙的相遇......
一个炎热的午后,炽热的骄阳烤得我浑身无力,心情烦躁。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远处隐约传来了一阵歌声,歌声有的飘渺,却充满了活力。我循着歌声走去,来到了一家音像店门口,店门口的音响中传出一群少年阳光、干净、充满活力的歌声“这是我的力量,遥控你的力量,秀出我的花样,我有我的YOUNG......”
顿时,我就被这种迷人的嗓音震住了,再也挪不动脚,傻傻的站在店门口,沉醉在这歌声中。听着听着,我日渐感觉身上流过一阵暖流,仿佛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身体不由自主地摇晃,心,随着着音乐的步伐开始跳跃......
一曲终了,我从音乐中回过神来,抬头,看见了一张巨幅海报,四张如天使般倩丽的少年面孔展示在我面前,我一眼就看到了他——炎亚纶。
从此,我就认定他是我的偶像,心中坚定了一个信念:我要一直追伴随他!
五年了,整整五年,炎亚纶一直伴随在我身边,就算我触不到他的身体,但我的心和他一直在一块。
五年来,他一直在我身边。当我受伤,为伤哭泣时,我看到坚强的他。为了粉,为了演唱会,他一次次的受伤。他拄着拐杖,虚弱的身影出目前舞台。一些不知伤情的主持人,一次又一次提出过分的需要,但他没拒绝,白色的绷带在他的腿上绑了又拆,拆了又绑。他说为了大家,他要坚持,他会坚持。
看着他坚毅的脸,我的伤,好像也不疼了。
五年来,他一直在我的身边。当我感觉这世界已充满黑暗,再无光明纯洁可言时,我看到了单纯的他。痛了就哭,高兴就笑,他的单纯就像一朵雨后的花、一本刚印刷完的书、一份刚拆封的快递;他的单纯,就像荷叶上的露珠般晶莹,就像水晶般剔透。他常哭,在姥爷过世时抱头痛哭,在因脚伤而没办法练舞时愧疚的哭,在演唱会上为所有粉动情的哭。
看着他真诚、坦诚的心,我了解,在世上,至少还有一颗纯洁的心。
五年来,他一直在我身边。当我被残酷的现实逼迫着收起纯真时,我看到了坚持不懈的他。娱乐圈的残酷,媒体报道的刺痛,让他愤怒,让他失望,让他变得忧郁。但他从未放弃,在电视节目中,即便知晓自己可能会输,但他还是对着镜头说:“不到最后一刻,我决不放弃!”
看着他的坚持,他的真诚,给了我,太多力量......
五年了,是炎亚纶的真实、坚强、纯真、不平凡给予我力量,他是我的信仰。感谢,我的偶像;感恩,我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