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一般高考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推行,保证选拔符合培养需要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质,特拟定本章程。
1、 学校全名: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90)
2、 校 址
旗山校区:福建福州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邮编:350108
仓山校区:福建福州仓山区城门镇城山100号、邮编:350018
海口校区:福建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邮编:350313
甘蔗校区:福建福州闽侯甘蔗新区英洲路80号、 邮编:350100
3、 办学层次:专科
4、 办学种类:公办市属全日制一般高等专科学校
5、 颁发的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需要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在线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字: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 学历证书类型:一般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7、 招生计划:2021年主要面向福建、同时面向部分外省招收高中毕业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招生网页上公布,计划数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8、男女生比率:录取时,无男女比率限制。
9、身体健康情况需要:按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的有关规定实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考试中隐瞒身体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置。
10、怎么收费
1、学费
软件技术8000元/学年,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为7200元/学年,助产、护理、药学为66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统一为每年6000元/学年。依据闽教人[2015}48号《福建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方法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公费师范男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学费根据福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根据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拟定的规范进行收费。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2、住宿费
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旗山校区宿舍六人间,住宿费为970元/人/年。仓山校区宿舍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海口校区宿舍六人间,住宿费为870元/人/年,四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甘蔗校区宿舍四人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收取。
十1、 录取原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重大和特殊事情需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学生处负责处置平时具体工作。
2、招生录取按教育部规定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方位考核,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角逐、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4、录取方法
考试报名我校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以上;考试报名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应聘。录取规则依据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