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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红冲专用发票?

   日期:2021-05-15     作者:智学网    浏览:697    
核心提示:【问题】如何红冲专用发票?【答案】1、增值税通常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

【问题】

如何红冲专用发票?

【答案】

1、增值税通常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暂停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办法处置: 

(一)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获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没办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出货购买方,与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互联网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2、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根据通常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办法处置。  

3、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一般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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