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青海2020高会评审需要满足哪些工作能力和经历?依据《青海财政厅青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拓展2020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20年青海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3月5日,青海2020高会评审工作能力和经历需要如下:
依据《青海会计职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申报青海高级会计职称需要满足以下工作能力和经历需要:
(一)通过高级会计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会计职员。
(二)任会计师职务以来,工作能力和经历须拥有下列条件之1、
1.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能担负大中型企业和肯定规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2.主持拟定过大中型企业或肯定规模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规范、方法等;
3.主持所在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工作,或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会计中介机构项目负责人;
4.参与单位营运管理,能对所从事的财会工作或分管范围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全方位剖析,提出有独特理解的建议,为所在部门、单位的经济进步提供决策依据,专业能力得到单位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定。
2020年青海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赞同推荐并公示后,请于2021年2月18日-3月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宁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4室)。
其它事情
(一)申报职员所需表格及附件均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qinghai.gov.cn)下载,路径为:网站首页一一下载专栏――职称用表、网站首页一一下载专栏――诚信承诺书。
(二)依据有关规定,申报正高级会计职称采取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答辩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的,按弃权处置),答辩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各申报职员务必将自己真实有效的个人手机号填入评审简表相应栏中,以便工作联系。
本通知未尽事宜,继续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工作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根据新政策实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智学说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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